昆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二期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4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的委托,经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
一、招标编号:ZD20081-1/2/2
二、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昆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二期系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对二期项目建设的设计阶段、系统实施阶段、系统验收阶段、系统质保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对承包商的全部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具体监理内容如下:
1.二期A包业务系统建设的监理
含污染源管理系统、污染物总量分配控制管理、污染源调查管理系统、环保项目管理系统和环境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建设过程的监理。
2.二期B包应急系统建设的监理
含“12369”呼叫投诉系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环境地理信息管理系统、放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过程的监理。
3.昆明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系统集成的监理。含监控中心一期与二期建设项目的集成情况的监理。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谈判时间前提供供应商资格注册的下列原件,否则无效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原件);
(5)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时)(原件);
3.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报价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工期和质量等的要求,合理地安排和组织现场监理工作,保证在任何时候,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术结构满足工程的需求,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1)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含100 万元),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省级(含)以上资质;
2)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报价监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年龄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
(1)须承担过三个以上相同或更大规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隐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
3) 项目监理组人员专业配套齐全。项目的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监理过程中不得向被监理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5) 人员要求以满足现场工作需求为准,派驻现场的监理组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未经业主书面批准不得更换其总监理工程师。
四、 谈判文件的领取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领取: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410室,谈判文件为:人民币150元/份。
谈判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五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410室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