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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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4.02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1 LED全彩色屏箱体 2 显示屏控制系统 3 音频扩声系统 4 安装工程 环境监测系统、框架钢结构、线缆及辅助材料、土建部分含立柱、供电工程、信号传输工程 预算价:649万元整 |
发布日期:2008年3月26日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奥运广场大屏幕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范围和内容
1 LED全彩色屏箱体
2 显示屏控制系统
3 音频扩声系统
4 安装工程 环境监测系统、框架钢结构、线缆及辅助材料、土建部分含立柱、供电工程、信号传输工程
预算价:649万元整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经工商年审通过。
(2) 投标人应具有7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以往奥运会室外大屏幕项目建设中有实际应用案例。
(4) 投标人是从事室外大屏幕显示行业的专业公司。
(5)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获得了授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得到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6)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北京市有维修网点,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中国境内设有维修站和零配件库,同时具有硬件、软件服务和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7)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诉讼,请提供相关的声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运状况良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携带资料
(1)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生产厂家投标的不必提供)
(3) 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从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10楼2单元1603室
8 开标地点: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10楼2单元101室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10楼2单元101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王印成 联系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