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8CGXX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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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3.12 |
截止日期: | 2008.03.18 |
招标业主: | 合肥新站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兴海苑北区电信工程: 小区规划设计、施工,提供信号源,移交给电信管理部门终身维护,主干干线负责施工,门前连接井施工,门前井于单元相连接。 |
项目编号:2008CGXX0123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新站区建设局的委托,拟就兴海苑北区电信工程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感兴趣的供应商积极报价:
一、项目内容:
兴海苑北区电信工程:
小区规划设计、施工,提供信号源,移交给电信管理部门终身维护,主干干线负责施工,门前连接井施工,门前井于单元相连接。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供应商复函内容:
供应商复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
4、项目施工方案、质量承诺。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1、投标人编制报价函时必须到业主单位详细咨询并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它经济风险,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其中业主方要求主干干线为免费施工。
2、询价函中列明而报价函中未注明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已含在其它工程项目中,对此不论今后在施工中该工程项目发生多少工程数量,均不予计价,漏项工程的施工须按询价函有关内容保质保量完成。
3、投标人未作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合肥市新站区建设局 潘工 4261169
4、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及现行市场价格,依据相关规范进行报价。
5、报价函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报价应包含:工程材料费(含材料调差)、运输、安装、施工费、配套费、管理费、后续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评比办法:本项目采取有效最低价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两家报价相同,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
八、中标服务费: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1%的中标服务费。
九、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方直接办理合同付款。
十、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本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2692116 传真:***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102190102100007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