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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02.28 标签: 辽宁省招标 鞍山市招标 
招标编号:AZCG2007159
加入日期:2008.02.28
截止日期:2008.03.03
地 区:鞍山市
内 容:1 千头椿 7 132 分枝点2.8M-3.2M,保留二级分枝
 
招标公告正文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鞍山市绿化管理处委托就“鞍山市绿化管理处苗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鞍山市绿化管理处苗木采购
二、招标编号:AZCG2007159
三、采购人:鞍山市绿化管理处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项目内容:苗木需求明细:

包号  品种   规格胸径(cm)   数量(株)             备注
 1   千头椿   7             132          分枝点2.8M-3.2M,保留二级分枝,
苗高3.5M±5CM,树干通直,无病虫害。
2     刺槐    7             200        树干通直,3M定干,保留分枝,无病虫害。
3    五角枫   12            185        三个以上主枝,分枝点1.5M-1.8M,苗高3.2M±5CM,带全冠,不偏冠,冠形丰满,带土坨(直径0.8米,高度0.8米),无病虫害,(形状参照千山西路分车带五角枫或见附图)。五角枫    8             200       三个以上主枝,分枝点1.8M-2M,带全冠,不偏冠,冠形丰满,带土坨(直径0.8米,高度0.8米),无病虫害。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的供应商,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合格投标人。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具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6.8、交货时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原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我们采用招标的通用规范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九、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将在鞍山市财政局网上公布。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通知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谈判时间:二○○八年三月四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2号会议室)
十二、投标截至时间地点:二○○八年三月四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辽宁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应具有下列文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货物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十四、投标保证金:两仟元,开标前投标现场交纳。
十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鞍山市财政局支付合同价款。
十六、设备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二○○八年三月十五日至三月三十日(鞍山地区春季植树季节),具体交货日期由鞍山市绿化管理处提前十天通知。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鞍山市内)。
十七、评标原则、方法
1、采购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体现竞争和不歧视待遇。
2、评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
3、评审方法:最低报价法
十八、文件领取时间地点: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二○○八年三月三日,辽宁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业务室)
十九、招标文件售价:本次免费。
二十、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对整包所有品目都应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投标,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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