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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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3.03 |
招标业主: | 吉安县交通稽查征费所 |
招标代理: |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
地 区: | 吉安县 |
内 容: | 项目性质:工作用房新建;预计投资:110万元;建筑面积:1936平方米;结构层次:框架六层; |
赣建吉县招字[2008] 02号
1、吉安交通稽查征费所工作用房,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工作用房新建;预计投资:110万元;建筑面积:1936平方米;结构层次:框架六层;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落实情况:基本到位。
(2)工程建设地点为 吉安县城富川路(原105国道东侧);
(3)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 3 月 20 日。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市级优良 标准。
3、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工程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正式邀请参加投标。
4、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报名的单位请于2008 年 2 月 26 日至2008年 3月 3 日(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单位企业法人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代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五大员”证书原件(以上原件均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县外施工企业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到吉安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报名并进行投标资格符合性预审,资格预审费300元。
5、招标人依法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后,将对所有投标报名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凡被正式确定为投标人的施工企业请按照招标人或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有关资料。
6、招标文件300元一份,售后不退。
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吉安县交通稽查征费所
联系人: 罗建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联系人: 杨吉珠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