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津建交设备[2008]02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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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2.20 |
截止日期: | 2008.02.25 |
招标代理: | 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大光明桥跨越海河,连接河东区十一经路与和平区曲阜道。原桥抬升0.8米。全长564.282米,其中桥梁长133.3米,宽30.50米。 |
津建交设备[2008]02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光明桥已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计海[2005]89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开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大光明桥景观照明灯具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光明桥跨越海河,连接河东区十一经路与和平区曲阜道。原桥抬升0.8米。全长564.282米,其中桥梁长133.3米,宽30.5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大光明桥桥梁整体景观照明灯具工程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要求: 2008年4月1日—2008年6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知名企业,合资企业灯具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本工程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的单位。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报名时还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2月20日15时30分至2008年2月25日15时30 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卢青 电话:022-26292820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洋 电话:022-24455220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22-58792337 传 真:***
日期:2008年2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4538408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