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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仪器及试剂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01.11 标签: 重庆市招标 
招标编号: 2008-D-03
加入日期:2008.01.11
截止日期:2008.01.21
地 区:潼南县
内 容:采购项目:玻璃仪器及相应设备
 
招标公告正文

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对玻璃仪器及相应配套设备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商家或厂家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NZFCG2008-D-03号
二、采购项目:玻璃仪器及相应设备
三、发售时间:2008年1月11日— 1月21日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询价文件价格:300元
六、递交投标书时间及截止时间:2008年1月22日9:30
七、开标时间:2008年1月22日10:00时
开标地点:潼南县水务局会议室
地   址: 潼南江北新城建委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402660

第二部份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 (一)投标公司有合法《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不是生产厂家的须出具本产品授权书原件、法人参会提供身份证明、不是法人的出具法人签署授权书原件。(二)、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必须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物品经营许可证》。(三)、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规或违纪现象。(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五)、所投仪器设备(与实际投标仪器设备相符)应有彩色样本(复印、扫描无效,彩色样本没有的指标生产者应有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在国内市场正式运行3年以上,有10家以上成功用户名单。(六)、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仪器设备,必须提供《制造许可证》。(七)、设备代理尚应提供制造厂授权函或代理协议书,制造厂办事处授权无效;二级代理商应出具逐级代理授权函并提供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不受理三级代理商的投标。
2.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一)询价单位对询价文件如有疑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中心请求予以澄清,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如需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将答复的内容通知所有取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者。
(二)询价文件的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份,对询价方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1、投标函(加盖竞标单位鲜章)。
2、开标一览表(根据设备情况自制表格)。
3、投标商品数量、价格、技术参数明细表。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售前、售后等相关费用。
4、投标商品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
5、投标商品与所采购商品技术规格差异表。
6、投标商品彩色图片及上面的主要功能、技术参数说明。
7、资质材料〈开标时由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中心进行审查〉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鲜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对照审查)。
8、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9、服务承诺(含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限及其它承诺)。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该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装入密封袋。密封袋用白色纸条密封上下袋口和中缝,并用本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
2、投标单位须提交正副本各一份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到采购中心后,一律不予退还。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2008年1月22日9: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处,未按时送达的作为自动放弃。
4、无效投标
(1)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谈判。
(2)主要技术参数严重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或不吻合。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
(4)询价小组认定的其它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三)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向采购中心交纳3000元/包保证金。
  (2)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弃标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按合同完成后凭验收报告5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A、参与投标的供应投标截止时间后,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投标人在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如果成交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D、经审查确定该成交人通过欺诈等非公平竞争手段骗取成交的。
五、
(一)、评标
1、整个评标过程将在潼南县财政局、纪委,监察等部门同志组成的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
2、依法组成询价谈判小组。
3、询价小组主要根据询价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4、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报价高,可以要求所有投标人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
5、询价小组在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条件下,优先选择物优、价廉、售后服务好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询价注意事项
1、物有所值的原则。
2、注意考虑:售后服务;交货时间;财务状况(完税情况);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财政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
4、若有第二次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三)保密
1、有关评比的有关情况不得提前透露给任何询价小组以外的任何人员。
2、任何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比活动,否则将被废除其投标资格。
(四)确定成交:合同将被授予对采购方最有利的投标方1名,由综合排名确定。
(五)资格最终审查
1、潼南政府采购中心及有关部门有权对中标人资质、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进行最终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投标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2、如果经审查确定该成交人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以及通过欺诈等非公平竞争手段骗取成交的,立即取消成交资格,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下一成交顺序人作出类似的审查。
(七)中标通知
1、评比结束3日内,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单位有权对部分内容作局部调整或变更,但需双方共同认定。
(九)签订合同
1、成交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询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最终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份  采购货物名称及设备清单

一、见附件(已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第四部份   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
2、交货地点:免费送到潼南县水务局指定地点。
3、货物的验收: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仪器到货时间及安装:仪器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到货。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在用户提出安装要求后3天内到达现场进行设备安装,所需工具器材,交通食宿厂家自理。
5、检验调试:厂家技术人员现场安装同时对设备进行检验调试,使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
6、现场培训:厂家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对用户操作人员现场进行仪器使用及维护培训,在指导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7、仪器自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至少一年(商家可根据实际延长),在保修期内所需更换的零配件全部免费。
8、所购仪器终身免费维修,免费提供工作站控制软件的终身升级。
9、每年至少提供2次仪器检查和用户访问活动。
10、投标单位所投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必须有200万元或者以上。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1、安装调式:成交方免费进行安装调试。
2、成交方所供产品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品牌,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3、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产品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供货方有义务及时排除。
4、成交方所供设备应按承诺要求进行包换、保修,并在竞标书中详细说明保修承诺条件。
5、成交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上门服务
 6、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权进行抽检。
7、包装防潮防水、防腐、房撞击、全新包装,保证设备达到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害概由卖方负责补齐或赔偿。
三、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用户和卖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及收到卖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95%货款(玻璃器皿、试剂支付100%货款)余款5%作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期满后如无问题,七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或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项目编号)项目询价招标采购的有关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对以下项目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竞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
3、所有报价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已的全部责任;
4、我方愿意向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和情况;
5、我方愿意遵守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投标的规定和提交保证金;
6、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30天内有效;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授权代表:
(盖章)                                         (签字)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二、授权书
项目名称:
授权期限:
致: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地址          ,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合法代表,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竞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采购文件编号: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 数量 报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大写:
备注: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商品数量、价格明细表(在此表中或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制表格时需明确注明所报产品品牌、型号、配置等详细参数)
五、投标商品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
六、投标商品与所采购商品技术规格差异表
文件编号:
序号 商品名称 所采购商品主要参数 竞标商品主要参数 差异说明
    
投标单位所报商品与询价文件上要求有差异的请填此表。
八、资质材料
九、业绩证明
十、服务承诺(含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限及其它承诺)
十一、附件

 

第六部分:投标确认书

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得知次此招标事宜(TNZFCG2008-D-03),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标书费将于投标时补交。
注:2008年1月22日9:30前务必将此表传真(023-44590161)至潼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附:我公司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
二、 办公电话:
三、 移动电话:
四、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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