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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7.12.2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招标编号:NJZC-2008H001
加入日期:2007.12.20
截止日期:2008.01.11
招标业主: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招标代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的委托,对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设备及相关服务(NJZC-2008H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开始时间:2008年1月11日  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11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号-1)
投标文件接收人及招标、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招标文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号-1)
邮政编码:210008
开 户 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
银行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
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NJZC—2008H001

项目名称: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的委托,对一项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NJZC—2008H001。
2、项目名称: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
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见标书第三章。
4、服务时间:2008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含三个月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5、服务地点: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南京市下关区郑和南路)。
6、总占地面积:约29,230平方米。
7、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由采购人于每季度结束后对中标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支付上季度物业管理费用。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办法: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11日,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njzc.gov.cn)免费下载;如出现公开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注意查看。
9、考察现场及答疑会:2007年12月27日上午九点整,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南京市下关区郑和南路)管理房二楼会议室集中,考察现场并答疑,联系人:沃玉报,联系电话***
10、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08年1月1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月9日下午5点前。请将投标报名意向(注明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传真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接收人胡转娣处,传真电话:***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njzc.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投标文件接收人及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招标文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采购中心地址:***
开 户 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
银行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
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2.2“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
2.3“投标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服务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标书第三章中列明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组成: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提供服务的时间;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附件。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4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照《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本次采购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在《开标一览表》(附件四)、物业管理方案(附件五)等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8.2投标报价除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物业共用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费(包括管线辅材及附件)、物业管理区域清洁费、绿化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检测、管理、劳务、培训、保修、安全保卫、会务安排、环境布置、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8.3 房屋正常免费维保范围以外的项目,单个部件在300元以内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价值超过300元的部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房屋免费维保范围以外的大修或改造项目由采购人实施,物业管理企业负责随工监理,随工监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房屋正常免费维保范围由采购人提供。
8.4 房屋正常免费维保范围以内的项目,由维保企业负责实施,物业管理企业负责随工监理,随工监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料费用由维保企业根据维保合同承担。
8.5 安保监控系统已委托其他有维护资质的专业公司养护、维修,投标报价文件中不需包含此费用。消防、中央空调需投标人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养护维修单位养护、维修,投标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此费用(物业管理内容中无“电梯”项目)。投标人需负责以上系统日常的清洁保养和使用管理,并对专业公司的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协调。以上系统维修、更换零部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8.6 用于物业管理的劳动、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其中:卫生纸、洗手液需按采购人指定品牌购置)。共用部位的卫生球、肥皂、垃圾袋等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8.7 报价中不包含报警器具、监控器、应急疏散灯、应急照明灯的维修保养费用及消防器材的更换费用,上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对于未在设备清单中列出的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均应含在报价中。
8.8 对于与报价相关的该大楼的各种免费维保条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了解,并考虑在本次报价中,若将来由于该种因素考虑调整合同价格的话,采购人将不予考虑。
8.9采购中心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8.10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
9、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投标人就物业管理的每个部分,提出具体方案、拟达标准、人力物力配置、服务内容等):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3)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除注明“如果有的话”),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 投标函(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三);
(4)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附件八);
(5)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九);
(6)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7) 近三年内获国家、江苏省、南京市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证明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8) 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劳动用工证、卫生体检证明及从事保洁管理的相关岗位技能证书等复印件(投标时,供应商至少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确定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9)近三年来承接过办公楼物业管理的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物业管理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附件十)(如果有的话);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十一)(如果有的话)。
11、证明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物业管理方案(附件五):
①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②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但应使评委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
(2)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 简历;
② 身份证复印件;
③ 上岗资格证明复印件;
④ 投标人针对此物业管理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现场进行方案答辩;
⑤ 投标人如中标,未经采购人许可,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供应耗材清单(附件七):投标人按实填写物业管理服务中拟供应耗材的详细情况。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十一)。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中心。
12.3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15.2封袋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开标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封袋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6.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7.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7.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9、联合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20、诚实信用
20.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
21.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2.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评标
23.1评标组织
(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3.2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对通过初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者进行详细的评估计算,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根据各投标者的加权总积分推荐出中标人。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是:投标价30%,服务标准49%,投标人总体评价13%,项目经理答辩3%,自主创新及节能、环保5%。
(1)“投标价”是指物业服务总报价,本招标文件对应的各项内容及措施费用等,均应计入报价,若报价中未包含,投标结束后报价将不再调整,视为参加投标人对采购人的价格优惠。
“投标价”分值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计算后经评委会审核统一打分,各评委对除价格分外其他五个方面的每个评标栏目进行独立评估打分。
(2)“服务标准”主要考虑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质量标准、管理目标及服务响应时间等因素。
(3)“投标人总体评价”主要考虑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承接项目、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获表彰奖励及其他证明投标人实力的材料等因素。
(4)“项目经理答辩”主要考虑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对物业方案阐述是否清晰等因素。
(5)“自主创新及节能、环保”主要考虑投标产品是否纳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以及是否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包含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评标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1、投标价 30分 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报价的价格分按比例递减,具体公式为(最低报价/其他报价)*30。
2、服务标准 49分 按下述部分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名,第一名得该部分最高分,其余名次按评价程度酌情递减得分:
1、 目标及整体设想(0-4分);
2、 架构人员培训管理(0-4分);
3、 企业物资装备计划(0-3分);
4、 管理服务体系(0-5分);
5、 管理规章制度(0-4分);
6、 管理服务(0-5分);
7、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0-6分);
8、 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0-5分);
9、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0-2分);
10、 费用测算合理性(0-3分);
11、 服务响应时间(0-2分);
12、 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0-2分);
13、 物业交付前投标人提前介入物业接管具体完成事项(0-2分);
14、 有无更好的特色与创新(0-2分)。
3、投标人总体评价 13分 1、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得2分。
2、近三年内,承接过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有4个(含)以上得3分,有2个(含)至4个(不含)项目得2分。
3、通过与此次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4、近三年内,获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本行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证明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5、除以上四项外,其他证明投标人实力的材料每项得1分, 最多得2分。
4、项目经理答辩 3分 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对物业方案阐述是否清晰等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最优者得该部分最高分3分,其余名次按评价程度酌情递减得分,在1-3分的范围内打分。
5、自主创新及节能、环保 5分 1、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得3分;
2、投标产品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包含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得2分。
23.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4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列,其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
24、定标
24.1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4.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4无效投标及废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六、质疑和投诉
26、质疑和投诉
26.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6.3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投诉。

 

 

 

 

 

 

 

 

 

 

 

 

 

 

 


第三章 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简介
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是南京市水利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的调度、运行与管理,同时对秦淮河流域内的水资源实施统一调度,改善外秦淮河水环境。
(二)项目简介
外秦淮河三汊河口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东支流三汊河口入长江处。三汊河口闸采用双孔护镜闸门,单孔净宽为40m,总净宽80m。三汊河口闸正常蓄水期的过流量为Q=30m3/s;非汛期行洪流量为Q=80m3/s(关闸蓄水状态);汛期行洪流量为Q=600m3/s。外秦淮河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防洪工程为一等1级。三汊河口闸的主要功能是关闸蓄水,提升枯水期秦淮河水位,不具有防洪及航运功能,该工程的等级为Ⅱ等2级。
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该闸区内的管理房、景观绿化带及食堂,具体详见下表,物业管理水平要求达到相当于酒店四星级标准。
(三)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    目 单位 办公(控制中心) 食堂 闸区及堤防区 小计
一 用地面积 m2 3987 / 25379 
二 建筑面积 m2 1811 240 / 
1 地上建筑面积 m2 1528 240 / 
2 地下总建筑面积 m2 283 / / 
三 檐高 m 13.5 / / 
四 楼层  层 3 / / 
五 室内装饰面积 m2 1625   
六 外墙面积 m2 1416   
1 幕墙面积 m2 520   
2 涂料面积 m2 896   
七 绿化面积  1800  15614 
1 集中绿地面积 m2 1800 /  
2  绿化带 m2   /  15614
(两岸各199m) 
八 青石板地面 m2   6983 
九 沥青路面 m2   1260 
十 草地砖 m2   284 
十一 护栏 m   315 
十二 台阶 m2   1050 
十三 无障通道 m2   549 
十四 路边花坛、木凳、树木等 项   1 
十五 出入口 个 2 1 / 3
说明:工程项目内容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投标人请详细勘察。
(四)装饰装修
控制中心一楼南京水利展示馆(拟于08年2月建成)按建成后报价,其它详见现场实况。
1、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1)供水系统:直供水;
(2)排水系统:雨污分流;
(3)消防系统:消火栓系统;
(4)弱电系统:报警系统等;
(5)照明系统:楼梯间公共照明,地下层照明,办公室照明,南京水利展示馆、食堂(含办公室等)、控制中心院区及绿化照明等;
(6)供电方式:高供低计;
(7)控制中心、景观、道路、绿化系统等:分为开放和封闭两部分;
(8)主要配套设施设备:中央空调一套、电动大门、感应门、水泵以及食堂的设备和拟建的南京水利展示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五)主要设备表(下表不包括食堂及南京水利展示馆相关设备,但投标报价中含该部分内容)
部位 房间
名称 灯具 开关 插座 信息点 温控器 灭火器箱 草坪灯 埋地灯 射灯 单头庭院灯 消防栓 水表井 雨水井 污水井 柜机空调 照明控制箱 电动卷帘门 自动排水系统 备用电源系统
-2.7m
地下层 库房 20 4 8              1 1 
 过厅 6 2 3                
0.00m
一层 南京水利展示馆及一楼其它灯具设备等暂不含在表中汇总数据中,但投标报价应包含此项内容。
4.20m
二层 会议室 68 7 21 10 7              
 走廊 30 6    4             
 办公室 28 8 30 42 10              
 卫生间 8 2 2  2              

8.4m
三层 卫生间 8 2 2  2              
 中控室 60 7 9 16 7 4         3    
 走廊 24 4    5             
 更衣室 4 4 8 12 4              
 门卫房) 3 1 2            1    
 休息室 4 2 2            1 1   
 配电房(外) 4 2 2               1 

 合计 267 51 89 80 32 13 26 8 3 9 2 2 8 4 5 1 1 2 1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绿化养护单位需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能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劳动用工证、卫生体检证明及从事保洁管理的相关岗位技能证书等(投标时,供应商至少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确定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且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安排
在物业管理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一间(约8.2 M2)及工器具、设备库房(地下一层约8.6 M2),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产权归业主所有。
四、有关说明
(一)物业服务范围:三汊河河口闸的管理房(含一楼拟建的南京水利展示馆)、院区、闸区及堤防区(沿河中心线长199米,不包括河口闸两侧护栏之间水域)、食堂等。
(二)管理房一楼及庭院、闸区为对公众开放区域,其余物管范围不对外开放。
(三)物业管理开办费,指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需配备的物资装备费用(不包含物业服务日常易耗品,亦不计折旧费摊入日常物业服务支出成本)。
(四)投标人在费用测算时,应单独列出10.8万元,用于支付由业主聘请的保安人员的费用,投标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五)投标人在费用测算时,应单独列出10.0万元,用于支付由业主聘请的其他服务人员的费用,投标人应将此费用列入开办费中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中。
(六)机动车停车位为业主自有使用,投标人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七)投标人在费用测算时,应单独列出8.0万元,作为专项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
(八)控制中心一楼水利展示馆还没有建成,投标时按装建成后物业管理服务考虑报价。
(九)控制中心二楼办公人员办公室由业主指定人员(1人)进行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纳入物业统一管理。
(十)投标人如中标,未经采购人许可,项目经理及所有用工人员不得更换。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标准
机构设置 1 管理处设置 (1)区内设置管理处。                                                                                                                                                                                                                                                       
(2)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 管理人员 (1)项目主管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项目主管任职经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区内的管理服务工作。                                                  
(2)项目主管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证,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安护负责人***
 3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在区内管理处保证每天12小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日常管理
与 服 务 4 工作计划 负责制定区内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并接受业主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5 服务规范 服务规范应符合相当于酒店四星级标准的要求。
 6 管理制度 (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
 7 制度公示 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急修内容、投诉渠道。
 8 报修、投诉受理 (1)24小时受理业主报修,接到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预约除外)。小修一日内修复。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9 服务费收支                                        
 10 满意度调查 每年二次对业主进行满意情况普测,平时采取多种形式与业主沟通,对测评结果分析并及时整改。
 12 业主活动 节假日有专题布置
 13 档案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区内物业管理档案 [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4 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5 维修资金 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区内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6 办公自动化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标准
楼内区域 1 垃圾收集 (1) 每天早晚定时清理二次,并确保垃圾袋内垃圾不超过1/2,及时更换垃圾袋;
 2 门厅、通道及楼梯台阶 (1)每天循环保洁,发现垃圾杂物及时清除,并至少拖洗保洁二次;
(2)每天大门、玻璃除尘擦洗,墙面除尘去污;
(3)楼梯间墙面每月除尘一次;                   
(4)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月保养一次。保证大理石地面干净无灰尘,水磨石地面、瓷砖地面、水磨石地面干净无杂物;各处镜子、金属门扶手保持光亮;
(5)大厅内垃圾桶内外干净,烟缸、痰盂保持清洁;
(6)楼梯间无灰尘。
 3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 每天擦抹一次,并用干净的抹布擦抹一次,扶手护栏干净;
 4 门、窗、等玻璃 每周擦抹一次,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
 5 天花板、公共灯具 每月除尘二次,天花板、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
 6 卫生间 洗手间清洁员每天上午、下午各二次在人流量较低时进行大清洁工作,每次大清洁工作之间,还需每隔半小时进行局部清洁工作,保证洗手间无异味、无水迹、尿迹;镜面清洁光亮,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垃圾桶内外干净,垃圾袋内垃圾不超过1/2;手纸、洗手液保持供应。马桶、水箱等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及时修理。
 7 办公室(二楼办公室由业主指定人员进行日常清洁卫生) (1) 办公室清洁员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清洁一次,除此之外还应根据业主人员的要求及时做清洁;
(2) 每天对地面、办公桌椅、办公设备除尘去污;
(3) 墙、顶面每月除尘一次;
(4) 地面光亮无灰尘,椅子、茶几、烟缸等,都要随时清洁整理。椅子、沙发等布局合理、整洁。
 8 会议室、接待室 (1) 清洁员每天下班后清洁一次,除此之外还应在每次房间使用结束后及时做清洁整理;
(2) 每天对地面、办公桌椅、办公设备除尘去污;
(3) 地毯每周吸尘一次,除此之外还应在每次房间使用结束后及时做清洁,墙、顶面每月除尘一次;
(4) 地毯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地毯保持平整松软无杂物,无地毯的地面光亮无灰尘,椅子、茶几、烟缸等,都要随时清洁整理。保持公共场所各部位的干净、整齐。
 9 消火栓、指示牌 隔天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楼外公共区域(包括闸区) 10 道路地面 每天清扫保洁二次,清扫避开业主上下班时间进行,白天专人不间断循环保洁。目视道路干净无尘灰,无杂物,无积水;
 11 绿地、明沟 每天循环保洁,及时清理草地上、花丛中的腐烂树叶、烟头、杂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清洁;
 12 垃圾箱(桶)、果皮箱 每天清理二次,并抹洗两次,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13 消灭鼠害蚊蝇 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箱等喷洒药水一次,春夏季(4月、5月、6月、7月、8月)每月灭鼠一次,其余每季灭鼠一次;
 14 公共灯具、宣传栏 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光亮清洁,2米上部分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15 设施设备用房 每天清扫一次;
 16 停车场或车库 每天清扫一次,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无异味、空气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灰尘;
 17 玻璃幕墙 每月擦抹至少二次,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
三、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标准
草坪 1 保存率 保存率95%以上,生长茂盛;                      
 2 修剪 及时对草坪整治修剪,修剪高度符合要求;                                                                                 
 3 清杂草 无杂草(杂草率≤15%);
 4 灌、排水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5 施肥 按土壤肥力、草坪种类、草坪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有机肥;
 6 病虫害防治 做到预防为主,严格控制病虫害,发生时及时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有针对性进行治理;
 7 其它 草坪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
树木 8 保存率 保存率98%以上,生长茂盛;                
 9 修剪 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灌木整形修剪每年五遍以上,篱、球等按生长情况,造型要求适时修剪;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无病虫害;
 10 清杂草 及时除杂草,杂草留存不超过两天;
 11 施肥 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追施复合肥二遍,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12 病虫害防治 预防为主,及时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无枯、死枝,无蛀干害虫为害;
 13 其它 乔灌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主侧枝分枝均匀,形态优美。花灌木正常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茂盛,无缺枝、空档,因人为或风害等因素造成树木倾斜予以及时扶正;
花坛花境 14 布置 一年有四次以上花卉布置,形成图案,四季有花;
 15 补种 缺枝、倒伏、枯死及时补种,补种的规格、品种、颜色与原来的保持一致;
 16 修剪、施肥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盛花期追肥适量;
 17 病虫害防治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18 其它 花坛设施经常保持完好,全年换花六次;花卉生长常,无枯枝残花(残花量≤10%),无缺株、倒伏;花坛图案清晰,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花期一致;花镜花卉层次分明,高矮有序。
绿篱及地被 19 生长 生长茂盛,枝条茂密;
 20 修剪 修剪成型,完整无缺;
 21 其它 无垃圾杂物;
说明:【1】保存率=现植物存活率÷物业企业接管该项目时的植物存活率。
【2】公共绿地中多年生草本植物的老化更新所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在绿化日常养护费中,应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开支。
【3】绿地面积的计算以业主提供的绿化竣工图为主,以实地丈量为辅。
【4】因修剪等产生的废弃物,整理集中堆放,清运及时;树上悬挂物及时清除;发现死树及时清除、适时补种,保持
绿地内清洁整齐。
【5】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并在喷药前提前两天发安民告示。
【6】绿化养护按绿地养护等级标准中一级养护标准养护服务。 
【7】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四星级酒店标准。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标准
公共部位 1 房屋结构 每年两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或申请专项维修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2 门窗 每周一次巡视楼内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 屋顶 每年检查二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隔热板断裂缺损和屋面瓦破碎应及时修补(台风、暴雨到来前增加检查1次);
 4 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 每周一次对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业主、使用人,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5 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及化粪池 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一次;化粪池每年清理两次,保证化粪池出入口畅通,每月二次清扫明沟内的泥沙等垃圾。预计台风到来前,应及时检查;
 6 地面排水沟与围墙 每月一次巡查、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每月二次巡查围墙;
 7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面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8 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小品 每日一次对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9 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 每周巡查一次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并保证设施安全使用;
 10 安全标志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二次,缺损及时补齐,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排水系统 (1)每月巡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半年润滑加油一次;
(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一次;
(3)地下室有水质监测设备等,应确保地下室不进水;同时保证院区排水系统畅通。并确保电缆沟积水不进入配电房。
说明:【1】水泵运行的电耗费用未包括在此价格中。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备注
供水系统 (1)总体供水设施每月检查一次;
(2)泵、管道每两年进行除锈、油漆一次;
 1、普通水泵:
(1)供水设备保养。

说明:【1】水泵运行的电耗费用未包括在此价格中的。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备注
照明系统 (1)楼道灯、道路灯完好率为98%(主干道亮灯率100%);
(2)室内灯具完好率为98%(会议室、接待室100%);
(3)景观灯、节日彩灯完好率为98%;
(4)灯具损坏应及时更换,并作好台帐记录;
(5)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周巡查一次;
(6)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使用人); 公共照明成本构成:
(1)零星更换灯泡、灯头、灯座、开关等。
(2)设备的养护。
说明:【1】公共照明的电耗费用未包括在此价格中。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备注
消防系统 (1)消防泵、消火栓每季度巡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
(2)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
(3)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一次。
(4)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二次宣传。
(5)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 1、消防系统成本构成:
(1)消防设施、器材保养。
(2)消防设施年安全检测。
(3)灭火器更换。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备注
智能化
系  统 (1)弱电系统配置完善(录像监控、电子显示屏、房间报警等)。
(2)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成本构成:
(1)系统运行。
(2)日常维护保养。
(3)系统设备的维修。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避雷系统 避雷装置每年检查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保险费用及其他 应包括在费用构成中
说明:【1】如无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得计收该项费用。
【2】消防、避雷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3】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二)服务要求
1、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率为100%;
2、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3、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100%;
4、房屋零修、急修率为100%以上;
5、事故发生率为1%以下,处理率100%;
6、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合格率为100%;
7、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95%以上,投诉处理率100%;
8、物业管理企业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部分专业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企业的,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提高收费标准,并需上报业主同意;
9、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10、需业主配合的工作和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物业管理企业介入时需业主配合的工作和需业主提供的条件。
六、合同执行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按约定时间及地点提供服务。
2、本次采购资金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

各拟投标人如对上述项目有不明之处请致电使用单位,联系人:沃玉报;联系电话***

 

 

第四章  合  同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NJZC-2008H001
项目名称 :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
使用单位 :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 制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合同)
合同编号:NJZC-2008H001
 政府采购计划号:(2007)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甲方将 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南京市下关区郑和南路)管理用房及闸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南京市下关区郑和南路;
2、总占地面积:约29,230平方米;
3、用地面积:约29,230平方米;
4、竣工时间:2006年6月。
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 2008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含三个月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耗材清单”及服务方案等。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一、本合同项下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总价款(壹年)为         元整(大写),折合按建筑面积(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NJZC-2008H001号的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
(2)中标通知书;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3、 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4、 审定乙方撰写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制度;
5、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7、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约 8.2 平方米及工器具、设备库房(地下一层)约 8.6 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产权归业主所有;
8、 提供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
9、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
2、 定期向甲方公布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3、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4、 负责所有日常物业材料、用品及易耗品的更新;
5、 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7、 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8、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物业管理及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9、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方可实施;
10、 按本合同第九条第1、2款规定,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11、 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12、 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 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2、 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 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4、 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5、 因甲方或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6、 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物业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7、 因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8、 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9、 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二、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
三、 物业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
四、 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招标文件”。
五、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 壹万 元整。
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满意说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款项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支付。
3、 以上款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乙方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
3、本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政府采购中心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 2008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      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NJZC-2008H001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肆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需求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08H001号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8)实收资本:                                
(9)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06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以来承接过二处(含)以上办公楼物业管理的主要业绩(无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万元) 出    口(万元) 总    额(万元)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
5、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期:2008年1月11日
标书编号 2008H001
投标标的名称 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管理用房及闸区物业管理
投标人民币壹年总报价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 小写:        元 投标人民币单价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 小写:      元/月/平方米
 大写:        元  大写:      元/月/平方米
服务时间 2008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含三个月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保证金形式
(银行本票、汇票、支票或现金) 
备      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填报说明:
1、投标报价应与标书中报价相一致,且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2、“开标一览表”须装在单独的封袋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置于投标文件正本封袋内;
3、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内容,未按规定填报表中内容的,将不予唱标。

附件五:
物业管理方案
投标人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完整的物业管理方案,以便评审

1、 投标人简介;
2、 对项目的认识、管理服务定位、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
3、 组织构架、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
4、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及物资装备计划;
5、管理服务体系;
6、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公众制度;
7、管理服务、接管验收管理;
8、日常管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标准及措施
9、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及其措施;
10、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1、物业管理费用测算。

附件六: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简历

项目编号:NJZC-2008H001
投标人全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期:2008年1月11日








历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岗资格证明复印件

附件七:
供应耗材清单
项目编号:NJZC-2008H001
投标人全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期:2008年1月11日
品    名 数    量 厂    家 单价(人民币元) 总价(人民币元)
备    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八: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附件九:

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附件十: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附件十一: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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