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MJL招标[2007]YA 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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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2.20 |
截止日期: | 2007.12.24 |
招标业主: | 永安市青水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地 区: | 永安市 |
内 容: | 土地整理总面积3720.4 亩,主要内容: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预算总投资749.66 万元, |
二次招标公告
永安市青水乡人民政府的招标编号为SMJL招标[2007]YA 12 号的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槐甫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D标 ,已由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规模 : 土地整理总面积3720.4 亩,主要内容: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预算总投资749.66 万元,以省国土资源厅最终审批的总面积、工程施工费预算下浮3%计算为准;本次招标项目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槐甫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D标_ ,投标人已中原A标B标C标标段的,不得再进行D标段投标,D标必须保证6台以上挖掘机进场施工__;
2、工程建设地点为:永安市青水乡东井片。 东井片地处苏杭溪流域上游的东井溪,南、西、北三面环山,整体地势由南、西、北向东递降,项目区分布的田块部分为溪边半洋田,部分为低山坡地梯田 ;
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符合开工要求 ;
4、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 2008 年 1 月 5 日,总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土地平整项目必须在春节前完成),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土地整理质量和验收的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时间为:2007 年12 月20日至 2007 年 12月 24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3:00 时至 5:00(休息日不休);出售地点: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__地址:***
8、投标人资格要求:
a.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三 级项目经理资质或 二 建造师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
c.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e.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 本招标项目采用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评标办法。
10、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12 月 29日 上午9: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
招标人: 永安市青水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永安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电话: 永安分公司电话0598-3631968 13507578631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安市农行南门分理处
帐 号:81020104000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