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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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2.25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公路榄核段二期工程 |
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番禺区西线公路榄核段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西线公路榄核段二期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榄核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路基、排水、路面、桥梁等施工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所含的内容。
工程规模:一级公路,总长6.49公里。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施工标段。其中第一施工标段桩号约为K0+000~K3+700约4000万元,第二施工标段桩号约为K3+700~K6+490约4000万元。
五、预计发包价:总投资估算约8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工期:360个日历天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年12月 25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3公里以上一级或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2005年1月1日之后经广州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由公路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评定报告书;中标通知书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查询为准)。(注: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工程所需的公路、路桥、道桥、道路、道隧、交通土建专业贰级(或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拟派的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报名资料须提供拟派施工管理机构所有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岗位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见附件二
1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18、投标报名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19、报名单位必须参加两个标段的报名(只需提交一套报名资料),但最多只可以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单位。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向以下帐户缴纳人民币40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只采用现金支票形式,不接纳其它方式)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3个工作日内五时前递交,并到番禺交易部开具收据;该投标保证金收据也必须在答疑会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正式投标人因不缴交投标保证金或缴交金额不足、或无正当理由未经招标人批准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 、其它说明:
1、参加本工程的各种投标活动(包括摇珠会、招标会、咨询答疑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其中参加招标会、答疑会必须在开始时间前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3、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
4、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投诉电话:84627282;(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