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NJZ-20074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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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2.17 |
截止日期: | 2007.12.27 |
招标业主: |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地 区: | 宁德市 |
内 容: | 闽东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
1.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NJZ-200743-02的宁德市闽东路路灯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规模为 18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闽东路(1+970~4+190)路灯;
1.2. 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东路;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三通一平 ;
1.3. 工期要求为 _30日历天___ _______ ____ ____ ;
1.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1.5. 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按照闽建筑【2007】35号文件要求,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市政三 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以及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中国红建材市场D幢三楼 邮 编: 352100
电 话: 0593- 2982259 传 真: 0593- 2982259
联系人***
招标机构: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6层 邮 编: 352100
电 话:0593-2938506 传 真:0593-2938506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