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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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2.21 |
招标业主: |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
招标代理: |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建设规模: 2551.05平方米。 |
编 号: 5115026938 所属地区: 宜宾市
项目名称: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民警工作用房A幢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截止时间: 2007-12-21 招标类别: 施工招标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民警工作用房工程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办发[2007]575号文核准招标。该项目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作为项目业主。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建设规模: 2551.05平方米。
2.资金来源:监狱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四川省汉王山监狱民警工作用房A幢工程施工。
4.预计工期:30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一次性合格。
6.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07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每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到宜宾市老米市街30号艺干校6楼6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无论中标与否售后均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上企业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12月31日前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由中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提交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办公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汉王山(监狱内)
联 系 人***
电 话: 0831-5358232 13096201666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姚先生
电 话: 0831-8205642 028-86925557
传 真: 0831-8204438 028-8692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