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自政采询(2007)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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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2.12 |
截止日期: | 2007.12.14 |
地 区: | 自贡市 |
内 容: | 景观灯 40个 |
编号:自政采询〔2007〕238号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南延线景观灯
一、投标须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投标。
2、标书费300元/份,售出不退。
3、未曾在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于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投标保证金的没收:供应商有下列情形者,将视其行为恶劣程度或造成的不良影响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签订合同;(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4)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自动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完工或质量不合格等引起验收不合格,将按合同要求比例收取违约金,并首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从货款中扣除。
6、开标时间定于2007年12月14日下午5:00。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表请填好后于2007年12月14日下午5:00前密封送交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时提交者为无效投标。
二、交货时间地点:所有设备在确定中标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别注明除外)
三、工程安装及售后服务:中标人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安装调试,不得增加其他费用,所有货物按厂家质保要求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五、中标方式: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有效报价中标。
六、投标时须出具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007年12月12日
【项目要求】
丹桂大街南延线景观灯灯具说明及产品参数
具体参数:
1、灯体为优质不锈钢编制而成。
2、灯柱为钢件,经热镀锌处理后聚酯粉体涂装,具有很强的抗紫外线功能;
3、灯罩为进口PMMA材质。
4、光源为:98×3W进口LED光源节能灯,3×2 W欧司朗节能灯。
5、防护等级:IP 5。
6、紧固件为不锈钢、螺母不锈钢,抗酸碱,防老化;
7、全灯抗震8级以上,护风速40m/s;
8、检验标准:IEC598/EN 0598;
9、源光亚明灯具
特点:
1、造型简洁,体现出流行的照明灯柱的设计概念;采用数码彩光管,通过智能化数字控制器实现色彩的追逐、扫描、渐变与闪变等变化效果,具有强大的环境影响力;
2、灯具高度:5米
交货地点:丹桂大街南延线丹桂大街南延线
报 价 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景观灯 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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