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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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1.03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政法职业学院教材招标公告 |
各教材经营单位:
我院拟对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在校生使用教材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应具有高校普通专科教材经营业务3年及以上经验。
(3)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书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确保教材质量、坚决杜绝盗版教材。对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竞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凡出现教材质量、盗版教材等情况,我方将拒绝付款。
3、按定单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教材应在收到定单之日起15日内免费送到我方指定仓库。对不再版或其他原因订不到的教材,应在接到定单日起五日内告知我方,以便调换版本。
4、对因招生计划变更、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教材库存积压的,应随时予以退回。
5、对收货时发现的短缺、错发等问题应随时予以解决。
6、教材应按我方要求进行包装。
7、标书中应注明折扣等。
8、标书应在2008年1月3日上午12点前送达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教材科,逾期不收。
有关具体情况和要求请与教材科庄老师联系:
0898-65860949
教务处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