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DHBJJQ-2007-1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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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2.05 |
截止日期: | 2007.12.10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第四包:消毒灭菌装备(电子束消毒灭菌装置) |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专项工作装备器材政府采购项目(第四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谈判人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专项工作装备器材政府采购项目(第四包)
项目编号:DHBJJQ-2007-165-04
采购内容:第四包:消毒灭菌装备(电子束消毒灭菌装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谈判人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复印件即可且/SPAN>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及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次公告日期:2007年11月30日
延期理由:由于本项目第四包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时间:2007年12月06日到2007年12月10日 每天9:30-16:00,
节假日休息。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传真:***
凡预参加谈判的报名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装订成册的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报名人公章),递交至谈判代理机构进行预谈判人资格报名(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