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TCG2007-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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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1.20 |
截止日期: | 2007.12.04 |
招标业主: | 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
地 区: | 青田县 |
内 容: | 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
招标代理: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业主名称: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编号:QTCG2007-153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QTCG2007-153)经采购办批复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采购对象: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
2.采购内容: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3.本次询价设有预算指导价5万元,报价高于预算指导价的报价无效。
4. 符合本次询价公告要求并愿意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11月30日下午4:00时前送至或邮寄(邮寄寄出时间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邮编:323900,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在2007年12月4日下午4:00时前未收到供应商邮寄报价文件,则按放弃报价资格处理)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招投标业务科(塔山路101号)。
5.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主要内容包括:封面、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货物技术参数及偏离表。
6.本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费、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7.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成交法。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要、质量和服务相关的原则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推荐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报价次低者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的有效时间为15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若有违反本次通知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授予合同。
8.第一成交候选人须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后三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本次询价协议,并要求免费安装并调试。
9.成交候选人在签订协议的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和200元标书工本费。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直接转为质量(服务)保证金,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一年质保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成交候选人不按本次询价成交通知书和协议履行义务,将不予返还履约或质量(服务)保证金。
10.成交候选人必须提供“一年及以上”的质量保证服务,并提供“三包服务”。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免费更换货物,或折价销售,或退货处理。
11.付款条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统一一次性付清货款。
12.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暂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
13. 本询价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县相关文件规定制作,解释权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14.联系人***
代理机构:王 迅 联系电话***
16.附件一、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附件二至附件七、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单位: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