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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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1.08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资格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业绩)。 |
长兴县城市水面道路和休养中心东侧道路工程经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长发改经[2007]324号、3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雉城镇高山岭村。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拟对该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城市水面道路为城市次干道,东起环城西路,西至画溪大道,长1500米;休养中心东侧道路为城市支路,南起画溪大道,北至杨子山庄入口道路,长567米。道路全长2067米,宽18米,路面均采用沥青砼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施工、雨污管道铺设、人行道铺装等。
休养中心东侧道路工程已于2007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进行报名,因参加报名的单位过少,该工程与城市水面道路工程合并为一个项目(工程总造价约1000万元)进行公开招标。原休养中心东侧道路工程报名单位须根据本次公告的资格条件重新报名。
一、施工标段
资格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业绩)。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长备案登记表;3、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已提供进长备案登记表的只需提供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工作手册(无在建工程)及项目经理B类证书,本省以外未实行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制度的地区仅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5、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
二、监理标段
资格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道路工程监理。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进长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类似道路工程监理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招标人将结合项目经理考察情况确定入围单位。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时
报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1-87631235、87630286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