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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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1.06 |
招标业主: | 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
招标代理: |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静载荷试验(共93根) 低应变动力检测(共722根) |
报建编号:121102020070742
招标备案号:2007811001
检测招标公告
津建交检测[2007]11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明新家园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已由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2007]115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52000万,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明新园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桩基检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工程桩采用钻孔灌注桩,总桩数为2349根,桩径为600mm,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为1780KN和2600KN,静载荷试验总桩数为93根,低应变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三桩及三桩以下承台不少于一根桩做低应变检测),即低应变检测总桩数不少于722根。
2.2 检测目标:1、为了检测该场地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质量,按设计要求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利用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确定桩身缺陷性质、缺陷位置及程度。
2.3 检测工作具体内容及数量:
1、静载荷试验(共93根)
每个建筑物的桩基静载荷试验数量按规定比例取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本工程静载荷试验共93根,其中极限承载力1780KN为18根;极限承载力2600KN为75根。
2、低应变动力检测(共722根)
每个建筑物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数量执行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本工程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每个三桩及三桩以下承台不少于1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1、2、3、4、9、10、11号楼;总桩数525根;桩长30M,桩径600mm,桩型:钻孔灌注桩。
第二标段:5、6、7、8、12、13、14号楼;总桩数525根;桩长30M,桩径600mm,桩型:钻孔灌注桩。
第三标段:15、16、17、20、21、22、26、27、28号楼;总桩数688根;桩长:15、16、17、20、21、22号楼30M,26、27、28号楼23/22.5M;桩径600mm;桩型:钻孔灌注桩。
第四标段:18、19、23、24、25、29、30、31号楼; 总桩数611根;桩长: 18、19、23、24、25号楼30M,29、30、31号楼23/22.5M;桩径600mm;桩型:钻孔灌注桩。
2.5检测依据:试验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设计图纸说明
2.6检测周期:2007年11月25日至2007年12月24日
2.7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委)、《CMA计量认证》证书(天津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检测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市行政许可中心 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07年 11 月 1日16:00至 07 年 11 月 6 日16:00 。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07 年 11 月 6 日 16: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每日 9 时00 分至17 时 00 分,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前往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发售招标文件、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国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姜然然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夏伟民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人: 卢骞 电话:***
传 真:***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站
电话: 24538408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