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MTC073Z362ZGG362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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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0.26 |
截止日期: | 2007.11.15 |
招标业主: |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施工或交通标志施工或电子监控安装或智能交通安装),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以上; 2、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中山市的,必须在中山市市区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服务点的面积不能少于1000M2,并且提供三年的租赁合同,售后服务人员不能少于3人(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工伤保险、意外事故伤害保险证明及所有售后服务人员上缴的所得税税单—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购买或代缴);开标当天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备查。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柏苑路华苑大街路口(方方岗)交通设施工程(招标编号:GMTC073Z362ZGG362JO)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和项目完工时间
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市柏苑路华苑大街路口(方方岗)交通设施工程
品目一: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
品目二:电子警察工程
2、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品目进行报价,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施工或交通标志施工或电子监控安装或智能交通安装),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以上;
2、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中山市的,必须在中山市市区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服务点的面积不能少于1000M²,并且提供三年的租赁合同,售后服务人员不能少于3人(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工伤保险、意外事故伤害保险证明及所有售后服务人员上缴的所得税税单—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购买或代缴);开标当天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0月26日至2007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QUEENIEK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