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泉港施招字2007第23号
福建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泉港区市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次公告的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港区新民街照明(一期)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新民街
3、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4、建设工期:35日历天。
6、工程规模:约长750米,工程造价约80万元。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二、投标要求:
1、资质等级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市政或城市道路照明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 报名要求:
1、投标人委派人员向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资料,投标人报名时不必提供任何材料,售后不退。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1月1~7日(9:00~11:00, 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万洲商住楼二层)。
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本次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人:泉港区市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