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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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0.23 |
招标业主: | 鹤山市市政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鹤山市 |
内 容: | 对投标人的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经广东电网公司备案认可;ISO9001、ISO14001、OHSMS28001(健康安全)认证。 |
鹤山公园3#电房增容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项目为鹤山公园3#电房增容工程,建设规模为包括①3#电房增容工程;②湖上音乐喷泉增加工程;③南广场中区喷泉工程;④路灯工程(二期),项目投资约1245.3万元;建设地点为鹤山公园;项目投资性质为国有;招标项目的内容为安装工程;建设工期为30日历天;资金来源由鹤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二、资格审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采用投标报名申请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007年10月17日至2007年10月23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经广东电网公司备案认可;ISO9001、ISO14001、OHSMS28001(健康安全)认证。
招标人:鹤山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钟钦华、廖毅明 联系电话***
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