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G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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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9.29 |
截止日期: | 2007.10.13 |
招标业主: | 兴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地 区: | 兴国县 |
内 容: | :①营业执照;②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施工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