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委托,对门头沟区200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修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选择资质合格的修理企业参加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200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修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C2007-9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用途:北京市门头沟区2008年公务用车定点修理
资格预审内容:
1) 在北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具有《保险兼业务代理许可证》;
5) 具有治理尾气的必要设备;
6) 具有北京市汽车修理二类以上企业规定的技术人员、厂房、设施、检测设备等;
7)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有交通或劳动部门核发的等级证书;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物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需提供缴纳明细表或银行划转单)
10)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11) 维修企业厂址距门头沟区双峪环岛15公里范围以内;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条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时间:2007年9月28日前
资格预 2007年9月28日
资格预审联系人***
资格预审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