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09.14 |
---|---|
截止日期: | 2007.09.21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5)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 (6) 企业业绩、信誉:有同类项目经历,信誉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