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摄像机
(一)项目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规定品牌、型号、数量及配置要求的合格的、正规渠道的全新商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并提供商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资料等;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商品质量或规格与询价书要求不符,供应商必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的商品或部件,按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商的规定实行质量保证;
(二)投标须知:
1、中标后收取300元标书费。
2、未登记入库也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中心只接受“银行现金解款单原件(缴款地点:自贡交通银行东方广场支行)、电汇(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凭证原件和复印件”2种形式交款,及盖有投标人公司鲜章的 “公司帐户”证明交予采购中心验明,以保证金到达中心帐确定其参加资格);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自动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形式无息退回投标人所递交的公司帐户。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完工或质量不合格等引起验收不合格,将按合同要求比例收取违约金,并首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从货款中扣除。
名 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四川省自贡市交通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帐 号:513631010010160078685
(三)开标时间定于2007年9月7日上午11:00。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表请填好后于2007年9月7日上午11:00前密封送交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开标唱标,过时提交者为无效投标。
(四)中标方式: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商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五)采购单位:自贡市广播电视局
(六)交货时间:中标后15日内。
(七)付款方式:首付80%,余款20%于今年底付清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9月4日
报 价 表
采购货物:摄像设备
商品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摄像机
SONY DSR—190AP
7台
SONY DSR—600PL带镜头
1台
专用电池
万迪莱BL—950
4台
万迪莱GP-L130B
6台
话筒
SONY ECM-672
2台
SONY 摄像机用C1(U段)
1台
拷贝机
光盘拷贝机(SONY刻录机1托7)
1台
录像机
SONY DVD直连式录像机
1台
刻录机
爱普生R230光盘刻录机
1台
录音机
SONY MD NDS—TE780
1台
备注
1、质保期:所有货物质保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