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7] 174号 |
---|---|
加入日期: | 2007.08.31 |
截止日期: | 2007.09.05 |
招标代理: |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政法专款汽车、摩托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7] 174号
二、采购项目:汽车、摩托车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8月31日起至2007年9月5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9月6日下午16: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