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经崇招[2007]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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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8.27 |
截止日期: | 2007.08.31 |
地 区: | 桐乡市 |
内 容: | 投标人必须本省范围内具有桐乡市小型水利施工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护岸资质。 |
崇福镇新益村生态护岸工程,经崇招[2007]023号批准,建设地点在新益村谈树下,计划投资10万元,工期要求2007年10月底完工。该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崇福镇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范围:生态护岸
二、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必须本省范围内具有桐乡市小型水利施工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护岸资质。
五、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投标报名书及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原件‘副本’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六、报名时间:2007年8月31日上午(8时至11时止)
七、报名地点:崇福镇政府三楼招标办公室
八、联系电话***
九、联系人***
十、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