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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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08.14 |
招标业主: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天津泰达市政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标准。另,近2年内有承建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经验;派驻现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省部级部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证书。 |
天津开发区蓝领公寓室外排水道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文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管理中心
二、 代理单位:天津泰达市政公司
三、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蓝领公寓室外排水道路工程
四、 建设地点:开发区八大街与规划路交口、海景街与泰丰路交口、海景街/海通街交口。
五、 发包范围: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招标规模:本工程涉及海景街与泰丰路蓝领公寓(小区建筑面积:27965平米),海景街与海通街蓝领公寓(小区建筑面积:73318平米),八大街蓝领公寓(小区建筑面积:134698平米)三个小区排水、道路工程配套,包括排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以及小区道路铺装等工程量。
八、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 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标准。另,近2年内有承建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经验;派驻现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省部级部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证书。
十、 计划工期:2007年9月15日至2007年11月10日
十一、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天津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应招标文件)。
十二、 报名日期:2007年8月8日至2007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三、 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45号泰达市政公司205室。
十四、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报名时出具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十五、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
十六、 联系人***
十七、 联系电话***
十八、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九、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天津开发区招标站
投诉接待地址:***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 李守明/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