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MTC073B053ZHG063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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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7.12 |
截止日期: | 2007.08.01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门牌总数 规格1 600mm×400mm 规格2 400mm×300mm 规格3 300mm×200mm 规格4 180mm×120mm 168217 384 3095 13633 151105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长余辉蓄光门牌采购项目和相关服务(招标编号:GMTC073B053ZHG063JO)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及相关服务:
门牌总数
规格1
600mm×400mm
规格2
400mm×300mm
规格3
300mm×200mm
规格4
180mm×120mm
168217
384
3095
13633
151105
交付使用地点:广州市番禺区15个镇、街(用户指定地点)
项目完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合格的投标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为300万元或以上,在广州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b.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c.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产品生产资质证书》、《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其产品品种须包含聚酯长余辉发光标志牌、反光标志牌),以及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反光地名标牌》、《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检测报告。
d.投标人须提供铝塑板、反光膜、长余辉夜光粉、油墨等主要材料的检测证明。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7年7月11日至2007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5:00;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售标书处;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7年8月1日上午9:00~9:30;
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8月1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二楼210开标大厅。
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5.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7年8月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二楼210开标大厅。
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
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投诉方式:如认为本次公开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质疑和投诉。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电话:62791533; 传真:***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