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7071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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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7.11 |
截止日期: | 2007.07.16 |
地 区: | 旺苍县 |
内 容: | 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要求比选申请人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
项目编号: 2007071179
项目名称: 旺苍县国华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本项目经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旺苍县国华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比选事项核准的批复》(旺发改发[2007]7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旺发改[2007]比选备案第 6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旺苍县国华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旺苍县国华镇小河村四社
实施时间 拟于2007年7月30日开工,(国华中学)治理工期10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约1.336万平方米
建设资金 省专项资金
其他 本次治理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施工临时工程费、建设管理费、施工场地征地费、拆迁补偿费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旺苍县国华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要求比选申请人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7年07月11日起至 2007年07月16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7年07月17日10时00分,在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旺苍县西凤巷104号)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旺苍县西凤巷10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0839-4204118
电子信箱(E-mail):
2007年07月11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