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NZC2007-A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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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6.13 |
截止日期: | 2007.06.15 |
招标业主: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
招标代理: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如下: 实现公文和信件办理过程中的信息自动采集、实现公文和信件运转位置的自动记录、文件投递过程中的提示与纠错、交换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从而提高文件交换的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时效性。 |
文件编号:NZC2007-A10-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智能文件交换与跟踪系统。
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竞标。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如下:
实现公文和信件办理过程中的信息自动采集、实现公文和信件运转位置的自动记录、文件投递过程中的提示与纠错、交换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从而提高文件交换的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时效性。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国家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具有软件认定资质。
三、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凡有意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国家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07年6月15日下午四时前,将预审材料送达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一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中心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贵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五、购买采购文件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如果过报名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超过6家,我中心将与采购人共同在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的监督下,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随即方式确定三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售采购文件,准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预审结果和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开标时间为2007年6月26日上午9:00。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原内蒙古政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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