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FCGZX-J2007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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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6.08 |
截止日期: | 2007.06.15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第一包:儿童公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第二包:八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HFCGZX-J2007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拟就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儿童公园、八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儿童公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第二包:八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详见附件及附图)
二、采购项目性质:
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能提供从事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资料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内容:
1、报价单位综合情况简介;
2、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页);;
4、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5、金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6、国家商贸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7、国家相关机构授予的名牌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8、综合说明(包括对谈判文件中主要条款的确认及响应,竞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
9、竞标报价书、工程预算书(包括单价和总价)及材料明细(材料明细至少包括品牌、产地、规格及单价等);;
10、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质量承诺、安全措施、施工进度、完工期)。
五、竞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竞标人须分项目编制报价。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未注明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已含在其它工程项目中,对此不论今后在施工中该工程项目发生多少工程数量,均不予计价,漏项工程的施工须按施工图设计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保质保量完成。
2、供应商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计算:具体每个分项目的工程量参照图纸和需求,工程量决算时项目单价及优惠幅度不变。
3、报价依据:
土建工程套用相关定额,材料价格执行2007年当前月份合肥市市场价格,决算时不作调整。
4、竞标人承担的关税和税金包括在竞标报价中,材料调差、工程施工费、配合费、管理费、劳保基金、交通组织费、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竞标报价中。
六、材料质量保证
中标人使用的材料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招标人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七、工程验收
本工程以图纸、谈判函、供应商谈判文件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本次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其以上等级。
八、现场勘察
1、竞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对现场进行勘察,对工程具体要求进行询问勘察、对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察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需勘察请竞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2、对于谈判文件、图纸中具体情况不清楚的地方,需要竞标人现场勘察、测量进入报价,工程量决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九、其它要求
1、竞标人一旦中标,竞标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竞标人必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竞标文件,其内容必须详尽.如果竞标人认为有必要,可结合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书提供相应技术说明。
3、竞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日期:2007年6月15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3015室)
十一、接收报价书日期:2007年6月15日14时30分至2007年6月15日15时00分,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书恕不接受。(报价书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十二、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7年6月7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接收报价书时间之前)
8:30--11:30,15:00--17:00;
2、发售地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3011室);
3、谈判文件价格:200元/套。
感兴趣的供应商直接前往我中心购买;也可先从我中心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再以书面传真形式确认,谈判文件费用可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缴纳。售后不退(已经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缴纳谈判文件费用)。
十三、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金额为贰仟元整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现金
(2) 银行汇票
(3) 转帐支票(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转帐单)。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转帐支票以银行受理单按时递交至采购中心为准),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3、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四、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最低价法评审。
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谈判过程中对工程和材料等进行补充和修改)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五、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3、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供应商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将不参与谈判。
4、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就一次报价、设计方案、材料供应、施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我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和1.0%的中标服务费。
6、供应商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本项目联系人:李玉龙 电话:***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1021901021000078082
附件:项目需求
第一包:儿童公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
1、工程概况: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儿童公园”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西南,北部为商业及办公用地,南侧与东侧为住宅用地,东临翠庭东路,南靠翠庭北路,占地面积37372平方米。围墙长度约736米,高度2米。
2、相关要求:
竞标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具体施工,详见图纸。
第二包:八中地界围墙工程项目
1、工程概况:
合肥市第八中学新校区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西南角,周边祁门路、祁门西支路、环区路、环圣支路等市政道路均已建成通车,围墙长度约1256米,高度2米。
2、相关要求:
竞标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具体施工,详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