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市公安局装备财务科(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茂名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软件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要求 :
1、项目名称:茂名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软件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MMGPC2007HG088
3、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包1:服务器设备;包2:工作流平台软件及定制开发办公自动化软件。
4、要求:具体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1: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1.2投标人须在茂名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产品的技术服务能力;必须具备知名品牌厂商授权认证的服务器认证工程师3名以上(含3名)、以保证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投标人必须有原厂家对本标包所采购设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本标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包2: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2投标人须具各不少于3名的MCSE及MCP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2.3具备独立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在过去三年内独立完成过三个以上成功案例且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标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包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茂名市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服务器认证工程SPAN lang=EN-US>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MCSE及MCP工程师名单及其证明文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5月17日 ,每天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府2号大院西侧4号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人民币150元整/本,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府2号大院西侧4号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