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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1招标公告
> 园林绿化及园建工程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及园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7.01.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
2007.01.11
截止日期:
2007.01.16
招标代理: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区:
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1.官田文体绿化广场、鹤边员村公园工程已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列入广州市城建系统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6]81号)。本工程前期报建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及园建工程。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3600m2,园建面积约4400m2。
2.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官田文体绿化广场、鹤边员村公园。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预计发包价:16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
4.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相关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4.5投标人自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方能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4.6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7投标人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4.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4.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月5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4.13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4.14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15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4.1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时间:2007年1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2:45~4:00;
2007年1月 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2:45~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6.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单位。方法如下:
6.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6.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6.3资格审查办法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
6.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正一副,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
7.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
7.2投标申请公函;
7.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7.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7.5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不需要装订)
说 明: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审委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报名时复印件须持原件核对,否则无效,若因无法辩认或无法提供原件,经资审委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我单位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本工程根据广州市建委“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 要求设置和公布投标限价。
5、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6、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7、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8、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9、报名及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10、《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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