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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和成品库厂房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6.12.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6.12.28
截止日期:2006.12.31
招标业主: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州造纸股份公司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纸浆车间和成品库厂房土建施工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工程名称:广州造纸股份公司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纸浆车间和成品库厂房建安施工工程
二、 招标单位: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珠江管理区
四、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为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纸浆车间和成品库厂房建安工程。制浆车间和成品库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其中成品库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一层,屋顶为钢结构;制浆车间由脱墨车间、碎纸车间和废纸分拣车间三个车间构成,其中脱墨车间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主体二层、局部三层,碎纸车间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一层;废纸分拣车间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钢结构,一层,无墙体围蔽;造纸车间屋顶工程(钢结构)。
五、 工程投资:约6000万元
六、 招标内容:
1.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四栋厂房建筑工程(不包括四栋厂房的桩基础)及厂房机电安装(照明、防雷、消防、弱电)工程,以及造纸车间屋顶工程(钢结构);
2. 招标人同意发包的其它附属或零星工程。
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八、 资金来源:自筹。
九、 本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业;
2. 投标单位应同时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和工程中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4.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7. 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以社保资料为准);
8. 企业近三年(2003年11月1日以后)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9. 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03年11月1日以后)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10.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年的财务净利润为正数,近二年无资不抵债情况;(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2004、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非市属建筑业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出具承诺书);
15. 必须是未参与本工程的前期工作、设计工作、招标代理工作及监理工作的施工企业(出具承诺书);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十、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报名截止前到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
十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的规定执行。
1.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即<5名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2.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名但不超过12名(即≥5名,≤12名)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但不超过20名(即>12名,≤20名)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通过择优的方式排序,确定排序由高至低的前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即>20名)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通过择优的方式排序,选取排序由高至低的前20名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
5. 公开摇珠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要求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各投标申请人须派被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不到场者按照弃权处理。
十二、 投标报名时必须到报名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及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的要求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编制封面、目录。报名资料除满足招标公告第九点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一式二份,不需装订。)
2. 投标申请公函;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择优表要求提供的有关评分内容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
5. 所提供业绩的业主代表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联系电话***
十三、 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本公告要求或所附资料未能满足本公告第九点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要求而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该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负责。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时出示以上各项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否则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十四、 各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预审委员会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 本工程将设置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以前公布投标限价。
十六、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即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十七、 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30日和2006年 12月31日
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十八、 注意事项:
1. 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本公告要求核对需报名单位提交的原件,双方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2. 报名单位需携带密封袋。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与报名单位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核对情况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封条,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双方在密封条上签字。

招标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陈先生 电话:87515626 传真:8759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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