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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等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6.08.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6.08.10
截止日期:2006.08.15
招标业主:;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代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区: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1.官洲围九号泵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沥?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厂区中水消毒池及加氯间工程已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列入广州市城建系统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5]64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 官洲围9号泵站污水提升量平均日1.35万m3/d,最高日2.1 万m3/d,设计流量243L/S,土建按总规模2.1万 m3/d设计。泵站总用地面积为1878m2,地下构筑物面积为202m2,建筑物面积为235m2,绿化面积为940m2,道路面积约460m2,围墙约180m。泵站内电气、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自动化监控系统、视频保安系统安装。沥?污水处理厂中水消毒池及加氯间建筑面积约75m2,地下构筑物面积约52m2,在加氯间附近的一条约35米长道路,中水消毒池及加氯间的工艺设备,包括加氯系统及辅助阀门及管道,电气系统等安装。预发包价约2300万元,其中机电约700万。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沥?污水处理厂,官洲围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所有报名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须同时向招标单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上的内容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4.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3投标单位需具有下列要求资质的其中之一: 4.3.1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3.2;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4企业自2003年5月至今以来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在4.3所要求的资质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4.5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应等级和资质,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且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4.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年度备案,持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4. 7投标单位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符合广州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企业三类人员均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4.8 没有因为涉及法律法规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时间:2006年 8 月 14 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厅) 联 系 人:游先生 电 话:83753312 传 真:83865057 6.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单位。方法如下: 6.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8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6.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8名时,随机抽取18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6.3资格审查办法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 6.4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 7.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 7.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备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7.3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说 明: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审委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给予通报,且视情节严重性停止其在我局3~6个月的投标资格,同时报上级有关建设主管部门; 2、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经理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时选用的项目经理直至招标过程中不得换人,工程竣工前非业主要求不得换人。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要求; 3、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5、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业主保留要求对投标报名单位资审文件澄清的权利。 6、报名及资审工作按穗建筑[2006]4号文执行 7、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8、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9、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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