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6.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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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6.08.15 |
招标业主: |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东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广州南沙开发区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已具备施工条件,其资金来源为城建资金。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代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业主),邀请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与本工程类别及内容相对应资质和实践经验、业绩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
1、工 程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
2、工 程 地 点:广州南沙开发区南沙龙穴岛围垦区
3、工 程 概 况:
龙穴大道(港区段)起点接龙穴大道(一期)工程,沿途与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相交,设计终点接港区一期道路。道路全长10080.588m,道路全线共设桥梁8座,工程总投资约5.9亿元,设8个标段(NA6.4~NA6.11),平均每个标段预发包价约7400万元。
本次招标分8个标段(见下表)。
土建标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类别 |
起止里程 |
主要工程 |
NA6.4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4标段 |
一类
|
K0+320~K1+540 |
道路路基、桥梁1座 |
NA6.5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5标段 |
一类
|
K1+540~K2+760 | 道路路基、桥梁1座 |
NA6.6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6标段 |
一类 |
K2+760~K3+980 | 道路路基、桥梁1座 |
NA6.7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7标段 |
一类 |
K3+980~K5+180 | 道路路基、桥梁1座 |
NA6.8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8标段 |
一类 |
K5+180~K6+260 | 道路路基、桥梁2座 |
NA6.9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9标段 |
一类 |
K6+260~K7+600 | 道路路基 |
NA6.10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10标段 |
一类 |
K7+600~K8+840 | 道路路基、桥梁1座 |
NA6.11 |
龙穴大道(港区段)工程施工NA6.11标段 |
一类 |
K8+840~K10+80.588 | 道路路基、桥梁1座 |
4、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等项目施工。
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5.1具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穗建[2001]82号)的规定,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可以承担本工程施工;
5.3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独立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工程项目施工;
5.4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有1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必须具有道桥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一级项目经理的资格,有担任过类似项目项目经理管理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或其它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广州市属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应为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5.5项目总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道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10年或以上类似项目的技术总负责管理经验;
5.6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但不限于具有一名施工计划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桥梁结构专业工程师、两名地质专业工程师、一名测量专业工程师、两名质量安全工程师、一名试验专业工程师、两名机械专业工程师及两名合同、计量负责人。施工计划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桥梁结构工程师、地质工程师及质检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及5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测量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合同、计量负责人***
5.7满足该工程需要可在广州市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低于(汽车起重机(80t)2台、振动压路机(18t)3台、柴油发电机(150KW)4台、插板机10台、拌合站(5000t\日)1座、全站仪1台)且不限于。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产权证明;如为租凭,则应提供租凭合同;
5.8财务状况:企业的营运资金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此总和不少于1500万元;
5.9已办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IC卡和《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10近一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11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时,需提交投标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
5.12资格预审方式
符合性审查。详见资格预审审查表。
6、?正式投标人资格确定方式。
6.1 本次招标共8个标段,每个标段投标入围最多十二家,总共不超过九十六家。
6.2当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数量大于96名时,则采用随机摇珠的方式从中选取96名作为正式投标人(每个标段分配12名正式投标人)。
6.3当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0名且少于等于96名时,则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并参与随机摇珠分配标段。
6.4当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数量少于40名时,则依法重新进行调整,
6.5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招标人采取随机摇珠的方式,将正式投标单位平均分配到8个标段,随机抽取顺序依次为:NA6.4标段、NA6.5标段、NA6.6标段、NA6.7标段、NA6.8标段、NA6.9标段、NA6.10标段、NA6.11标段,(若不能平均分配,则正式投标单位数量: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7≥标段8≥标段9≥标段10≥标段11≥,步差为1)。
6.6摇珠规则
(1)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公开随机抽取,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如投标申请人未能到达摇珠现场,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
(2)摇珠由业主(或招标代理)负责组织,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南沙区监察、招投标管理机构等部门现场监督。
(3)摇珠编号按签到流水号自动产生。
(4)摇珠机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或业主(招标代理)指定的人员操作。
(5)如摇珠机出现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①摇珠的球下落时被卡住或下落过程中出现其他故障时,则出现该故障之前摇出的球全部有效。
②球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该球有效。
③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④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按交易中心采用的备用办法继续摇珠。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7、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单位的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三证(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原件以备审查。报名单位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
8、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正本、一副本),
8.1资格预审审查表。
8.2资格预审申请递交信。
8.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8.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8.5单位简介和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力和物力情况。
8.6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独立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工程项目施工。
8.7 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03年至2005年)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8企业的营运资金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总和不少于1500万元。
8.9项目经理三证(项目经理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的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资格预审资料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经理一致,否则取消预审资格。
9、报名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10、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
11、投标报名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及地点:
11.1接受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时间:
2006年8月11、14、15 日
上午10:00时~12:00时,下午2:00时~4:00时。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F栋综合楼万尼商务中心)
12. 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说 明:
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且项目经理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经理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时选用的项目经理直至招标过程中不得换人,工程竣工前非业主要求不得换人。
4、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摇珠会,未到达指定地点摇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
5、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年]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6、业主和建设单位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业 主 名 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先生、杨先生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卢小姐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东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6楼
联 系 人:李小姐、肖小姐
电 话:(020)86679759;(020)8668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