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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6.08.0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06.08.07
截止日期:2006.08.10
招标业主:;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地 区:广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广汽丰田整车配送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汽丰田整车配送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五、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42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两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维修场单层600平方米,其余为露天停车场(搅拌桩处理地基,沥青路面)。
六、工程投资额:1400万元。
七、招标内容:本工程停车场、办公楼、维修场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含消防栓改位)以及电气安装工程。
八、承包方式:承包人对招标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补充说明文件的内容总价包干。中标价为合同价,中标后除了设计变更外,合同价不做调整。(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
九、资金来源:自筹。
十、本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委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三级或相应资质,且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和工程中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近三年(2003年8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 指: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且近三年有搅拌桩处理地基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有效的工程竣工图等。
(7)非广州市属建筑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组织架构中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8)投标人近两年(2003、2004年)财务结构良好,有盈利(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2003、200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9)必须是财产未被查封或未被冻结的施工企业(出具承诺书);
(10)必须是未参与本工程的前期工作、设计工作、招标代理工作及监理工作的施工企业(出具承诺书);
(11)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7月份发布的“投标报名资料签署须知”的要求签名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的规定执行。
(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即<5名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名但不超过12名(即≥5名,≤12名)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即>12名)时,则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
(4)公开摇珠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要求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各投标申请人须派被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不到场者按照弃权处理。
十二、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时必须到报名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及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第十点的要求和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编制封面、目录。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一式二份,不需装订。)
2、 投标申请公函;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
十二、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本公告要求或所附资料未能满足本公告第十点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要求而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该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负责。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时出示以上各项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否则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十三、各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预审委员会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工程依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的规定设置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以前公布投标限价。
十五、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
报名时间:2006年8月9日和2006年8月10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30
十六、建设单位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71148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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