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J2006ADC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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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6.07.04 |
截止日期: | 2006.07.07 |
招标业主: | ;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福建省 |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包括该备选品牌协议定点供应商)对以下货物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 2006年 7月 7日9 时(北京时间)。
协议定点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品类别 |
品牌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协议价 |
1 |
1 |
摄像机 |
索尼 |
DVD-805E,60分钟光盘(可擦写)一张 |
台 |
1 |
7581 |
注: 打“*”号项目所列价格为用户预算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可以不需低于该价格的2%
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到省政府采购中心购取本文件时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必须在竞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001915)。协议定点供应商无需每次另行提交竞价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选配件)必须是未开封原装正品,现货供应,若提供非未开封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该机型的协议定点采购价的2 %(含 2%)以上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
①协议定点中标供应商优先;
②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4、若至竞价截止时间无人竞价,则成交方为协议定点中标供应商。
5、特别说明:根据省财政厅(闽财购〔2005〕53号)《关于省直单位投影机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再次竞价后,如采购单位确认在福州大卖场有比再次竟价更低价格(其价格必须低于二次竞价结果2%<含>以上)的同厂同规格货,且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可以自行到大卖场上采购,采购单位凭省政府采购中心再次竟价结果确认书和发票报销,视同政府采购。则此次竞价结果无效,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联系人:李培文 联系电话***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