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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车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6.05.2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招标编号:SZCH2006-T-013
加入日期:2006.05.25
截止日期:2006.05.29
招标业主:;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招标代理: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高空作业车一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可提供本邀请函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并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77号6楼)报名,同时领取谈判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编号:SZCH2006-T-013 二、参加谈判的单位: 1、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3、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安排 1、领取谈判邀请函 时间:200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竹辉路477号6楼。 2、参加谈判确认的截止时间:2006年5月29日下午4: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采购。 (二)标的物清单: 1、 标的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高空作业车 HYL5055JGK 1辆 注:上表中规格型号要求仅作为参考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标书要求。 (三)技术规格和要求: 1、主要作业范围技术参数: (1)最大作业高度: 14米; (2)最大地上高度: 12.5米; (3)最大作业半径: 6.5米; (4)最大起吊高度: 7.3米; (5)最大起吊重量: 1000千克; (6)上臂最大升角: 70°; (7)下臂最大升角; 70°; (8)小臂最大升角: 90°; (9)中心回转角度: 360°; (10)作业斗额定载荷: 200千克; (11)支腿纵向跨距: 2700毫米; (12)支腿横向跨距: 2750毫米。 2、设备主要概况: (1) 该高空作业车采用全液压传动三节折叠臂形式; (2) 外形尺寸(行驶状态,毫米):6230(长)×1990(宽)×2980(高); (3) 在高空作业时的最大作业高度为14米; (4) 中心支承全回转机构; (5) 臂架铰接点应采用可靠的可替换轴承结构,润滑点设置合理; (6) 工作斗额定载重200千克,并选用平衡拉杆调平装置; (7) 该车采用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五十铃NKR55LLGWACJY型全新原厂加强二类底盘改装,驾驶室顶部装置防护架,配有原装空调,选用4JB1-TC涡轮增压型柴油发动机必须满足欧洲Ⅱ号排放标准; (8) 在底盘与副车架联接的应力集中位置应有良好的加固措施; (9)主控电磁阀、回转液压马达等关键部件均为优质进口件,其他元件需国内知名品牌; (10)该作业车液压元件采用全程防尘防污处理,出厂时液压油须达到10级,10级程度以下被认为不合格。 (11)整车作较好的防腐处理,外观颜色为工程黄; (12)在车尾、臂架两侧、作业斗、支腿罩上有警示色反光贴膜,臂架前段及后支腿上的工作警示灯选用高亮度频闪灯,以保证晚间作业时较好识别性; (13)在交货时该型号整车已经通过国家各类强制性认证,并已上消费附加税免征目录,以及在苏州地区上牌所必需的齐备文件。 3、质量保证: (1)保证产品不存在因材质、设计、制造等问题所引起的缺陷,否则厂方应无偿予以纠正 ; (2)产品在发票开出之日起一年为质量保证期,在此期内厂方应免费保修; (3)质保期外终身保修,只收取适当材料及人工费用; (4)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 4、技术指导:厂方应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今后使用中的技术指导。 五、综合说明其它要求: 1、招标书所附的品牌和规格型号要求仅作为参考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标书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2、投标人系直接生产商在标书中应提供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以及所投报品牌产品的市场销售业绩、提供省市级用户名单、江苏省及周边城市近两年用户名单等。 3、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的组织方案及该项目的综合验收方案。 4、保证产品不存在因材质、设计、制造等问题所引起的缺陷,否则厂方应无偿予以纠正。 5、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厂方应免费保修,质保期外终身保修,只收取适当材料及人工费用(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 六、谈判要求: 1、供应商应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强制性认证等费用,以及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但不包括交货的运输费用,由采购方自行提货。 2、谈判文件请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及产地,若在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未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商,此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单位应在谈判文件中说明产品的进货渠道,保证所采购的产品为正品,使采购单位享有应有的售后服务。 4、交货时间与方式:合同签定并生效后15日内,用户自提。 5、质量与验收: A、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B、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C、验收标准:按本邀请函、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D、验收期限:用户提车时验收。 6、售后服务: 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招标谈判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所作的承诺执行。 7、付款步骤:合同签定并生效,在车辆顺利上牌后付清全部货款。 8、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外地)或转帐支票。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采购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机构提交二份备存。 七、违约责任: 1、采购单位违约责任 A、在合同生效后,因采购单位原因要求退货的,应向成交供应商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单位补足。 B、采购单位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C、采购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A、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单位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单位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 B、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单位仍需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单位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谈判程序 1、谈判文件的递送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递送截止时间:2006年6月2日下午13:30 2、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6月2日下午13:30整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明、谈判文件以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场,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谈判供应商按抽签次序分别进行谈判活动。 4、谈判供应商进行产品质量等各因素的介绍;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第二次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以此作为报价的评判标准); 7、报价超财政预算的不成交; 九、成交标准: 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审,以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最终的成交单位。 (一).价格基准分:40分 以所有投标金额的算术平均数(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不在算术平均范围之内)确定为基准报价,投标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每增减1%,减增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3分,最低得分为37分。 (二).质量与性能:30分 1. 品牌性能:最高为8分。 由评委根据各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状况、市场占有率、技术可靠性、专利的数量等情况确定。 2.质量及主要功能:最高为7分。 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参数及主要功能由评委评定。 3.进口部(散)件:最高为5分。 主要部(散)件根据不同来源地区由评委酌情打分。 4. 产品质保期限的承诺程度 由评委酌情打分 最高为7分 5.提供产品的其他附加优惠条件    最高为3分 (三).售后服务:18分 1.服务响应时间,最高为8分; 2.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最高为5分; 3.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服务的措施及承诺等,最高得5分。 (四).公司评价:12分 1.技术力量 6分 A.企业信誉等级、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等,得3分; B.企业优质产品及用户满意产品证书等,最高为3分; 2.典型项目(近二年在国内市场上的用户名单),最高为3分; 3.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1分; 4.公司的综合实力,最高为2分。 十、其他事项: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全部密封于一袋内):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 3.主要设备的采购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 4.公司典型案例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6.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7.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8.第一次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9.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0、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三香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211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二)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0.6%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512)65161795 2、 传真:(0512)65262733 联系人:乔建军 3、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仁合咨询大厦六楼) 十二、本谈判邀请函包括谈判文件正文,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商于2006年5月29日下午4:00时前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谈判文件全文。 十三、请贵公司收到本邀请函后,于2006年5月29日下午4: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活动并传真至本公司,迟于该时间的将不具有谈判资格。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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