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6.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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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6.03.22 |
招标业主: | ; |
招标代理: |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上海市 |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受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采购打印机设备。
二、设备要求见下表:
包件 |
类型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第一包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A3打印幅面、黑白激光打印,分辨率600DPI或以上,A4打印速度每分钟20页或以上,标配含250页或以上纸盒、8M或以上内存 |
31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A4打印幅面、黑白激光打印,分辨率600DPI或以上,A4打印速度每分钟18页或以上,标配含250页或以上纸盒、2M或以上内存 |
57 |
|
第二包 |
喷墨打印机 |
A3打印幅面、喷墨打印,分辨率4800*1200DPI或以上,A4打印速度黑白每分钟8页或以上,彩色每分钟8页或以上 |
19 |
喷墨打印机 |
A4打印幅面、喷墨打印,分辨率4800*1200DPI或以上,A4打印速度黑白每分钟16页或以上,彩色每分钟9页或以上 |
44 |
注: 1、需提供所报价打印机型号的彩色图片
2、由于这次打印机采购涉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成交的供应商要按采购中心提供的名单联系送货,并提前三天通知约定送货时间,货到时做好验收工作并及时反馈采购中心。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文件中详细描述送货服务、反馈方案及违约责任承诺。
3、对保修期外发生故障,接到保修后上门为用户判断故障及保证送修服务,需更换零配件的,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用,不得收取上门服务费。
4、供应商必须投报以上2个包件,每个包件的货物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为相应打印机的制造厂家或具有相应打印机产品销售代理资质或具有相应打印机的制造厂家授权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4、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6年3月22日下午4:00点以前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密封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包括:
1、 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代理该产品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厂家授权书及相关证明。
2、 售后服务承诺书:除了生产厂商规定的保修、服务承诺以外,投标人应明示所能提供的其他保修、服务承诺;
3、 设备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参数对比表。
4、 成交价格:单价以及总价,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等设备要求的所有内容,并请单列所报产品包含一年保修与包含三年保修的价格差异。
5、 交货日期:要求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64385064 传真:***
联系人***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