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C2005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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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5.10.17 |
截止日期: | 2005.10.24 |
招标业主: | ;龙港镇环境卫生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温州市 |
关键词: | 自卸 |
项目名称 |
配置及参数 |
数量 |
五吨尖头垃圾自卸车 |
玉柴动力、方向盘带助力器、底盘双大梁、带空调、轮胎16层(尼龙胎)车箱拦板高度:65公分、长:3.25米、宽:2.25米 |
1辆 |
项目二、
项目名称 |
配置及参数 |
数量 |
五吨自动箱式垃圾自卸车 |
玉柴动力、方向盘带助力器、底盘双大梁、带空调、轮胎16层(星龙胎)地面至箱底高度:1.4米、总高度:2.9米、加往上开的自动后门(开启后离车箱顶20-30公分)车箱长:3.7米、宽度:2.3米、高度:15米 |
1辆 |
二、报名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企业,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技术力量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从事该类型专用车辆生产(销售)的业绩;
3.有能力在温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4. 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5.取得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需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3.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4.近3年内同类产品的销售服务业绩;
5.供应商及制造商简介、产品样本及有关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6.如果是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四、采购人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进行综合比较。预审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且每种车辆的品牌只邀请一家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参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请报名供应商准备好上述资料并于2005年 10 月 24日9时-11时30分,14时-16时30分送达或邮寄至苍南县招标投标中心(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邮编325800),邮寄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达方为有效。
报名地点: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0577-68708512 传真:***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