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FCGZX-X2005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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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5.09.26 |
截止日期: | 2005.09.29 |
招标业主: |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招标代理: |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合肥市 |
关键词: | 相机 |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就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数码相机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序号 |
品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数码相机 |
SONY T7 (要求每部另配512M记忆棒和相机包) |
12部 |
要求相机及记忆棒是上海索广公司生产,有厂家专项授权 |
2 |
数码相机 |
三星U-CA5(要求每部另配256M记忆棒和相机包) |
28部 |
要求相机及记忆棒是天津三星公司生产,有厂家专项授权 |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 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 提供产品厂家授权文件;
(3)提供产品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主要功能说明等内容;
(4)提供产品的明细报价及汇总报价;
(5)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期限一年)。
四、结算方式:产品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库支付中心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本项目联系人***
电话: 0551-2665001、2665003 传真:***
邮箱:kth@hfzfcg.gov.cn 邮编:230001
开户行: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 账号:21312080004371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