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需要采购文字型可变信息板2块、M型可变信息板1块。各种型号的可变信息板均由机箱、面板、发光单元、控制和通信单元、供电单元、内部连接线缆和接插件、可变信息板安装固定用连接件组成。
一、技术要求
本工程使用的可变信息板有以下种类:
n M型可变图形信息板,静态图形镶嵌可变光带+点阵文字屏表示。
n 文字型可变信息板,单色(橙黄色)点阵文字板。
可变信息板由箱体、信息板板面、控制器、显示单元、通信接口和供电电源等组成,要求可变信息板符合交通行业标准JT/T431——2000(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的规定,并达到以下技术要求。
1、功能要求
⑴ 可变信息板的图形、文字大小设置应满足交通工程学的要求(高架道路最高允许车速为80km/h)和国家标准,其他技术参数可参照交通部的相关标准;
⑵ 可变信息板与监控中心之间采用有线通信方式;
⑶ 可变信息板的显示内容由监控中心计算机系统控制,有固定和可编程两种显示模式;在固定模式下,显示内容固化在可变信息板内,监控中心和本地调试终端能通过指令调用生成和显示;在可编程模式下,可在监控中心计算机终端和本地维护终端通过编辑后,发送编辑文件控制可变信息板生成和显示特定交通信息;
⑷ 可变信息板应处在可控状态下运行,能通过监控中心终端和本地维护终端控制信息板全亮、全灭,以及可在全灭状态下进行系统调试;
⑸ 可变信息板处在交通信息显示状态时,监控中心将以系统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握手确认,可变信息板在规定的时间未收到握手信号,则自动控制显示部分为全黑,并向监控中心报告;
⑹ 显示单元的前面不准使用任何玻璃防护面板以防止反射和眩光,故要求显示正面具有抵抗诸如下雪、暴风雨等恶劣气候的能力;
⑺ 驱动电路的供电应确保显示可靠,供电故障时应无显示,要求文字部分的显示功能具有自动排版显示功能、具有上下左右滚动功能及翻屏功能、最大可储存显示20屏数据,并能按要求的方式显示;
⑻ 控制单元自检功能,检测各单元的工作状态和监测显示单元的所显示的内容是否为所要显示的信息,能定时自检(由监控中心计算机设定)和输入命令时自检(远程输入命令和本地输入命令),并将检测结果向监控中心计算机报告,具体要求:
n 能定时自检(由监控中心计算机设定)和输入命令时自检(远程输入命令和本地输入命令),能定时自动检测可变信息板的工作状态,包括LED管的工作状态、计算机系统工作状态、机箱工作状态等,并将检测结果向监控中心计算机报告;
n 在接收显示命令显示信息过程中,通过实时检测LED显示单元的工作状态以确认是否显示信息正常,当确认显示信息有误时,即时报告监控中心设备管理计算机和发布命令的终端计算机;
n 能实时自动检测可变信息板的工作状态,功能单元失效自动报警;
n 能自动检测机箱的环境条件,超出允许范围自动报警;
n 对LED显示单元进行的实时和定时检测、监测,能将故障范围定位到模块一级,并在故障发生时向监控中心管理人员报警。
⑼ 具有2路RS-232接口,能按照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处(业主)规定通信协议与监控中心的通信和交换数据;要求数据通信速率可按常规分级设置,最高通信速率不小于33.6kbps,支持同步和异步通信;
⑽ 可变信息板的各种设备参数(如标准时间、设备编号、标准显示信息组等)和系统参数(握手时间间隔、系统初始化数据等)的设置,除了能在本地设置以外,能通过通信端口由中心进行远程设置。
2、技术规格
⑴ 显示应昼夜清楚可见,包括在太阳直射条件下;
⑵ 静态视认距离:M型图形显示板大于200米、文字型可变信息板大于150米,视认角为30°;
⑶ 可变信息板的点阵显示部分可显示GB2312指定的汉字、西文、数字和特殊符号、图形,可变信息板采用光带图形用于显示交通状态,光带的颜色为红黄绿三色,分别表示交通严重拥阻、拥挤和畅通,要求黄色为橙黄色,光带的三种颜色直接采用相应颜色的LED管显示,不采用合成色。
⑷ 可变信息板的显示单元要求
① 对LED管的要求:
l 红色、黄色LED管采用美国HP公司生产的ALInGaP四元素管芯、国内封装。国内封装厂商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工艺水平必须得到业主认可;
l 纯绿LED管采用日本日亚(NICHIA)公司生产的氮化钾原装LED管。
② LED管的半功率角为30°,发光亮度要求为:
l 红色、黄色LED管的单管发光亮度:不小于2500mcd;
l 绿色LED管的单管发光亮度:不小于4500mcd。
③ LED管采用定电流驱动,可变信息板初始使用时正常状态下驱动电流限定不大于16mA,具有过流保护功能(不大于20mA)。LED发光亮度可根据周围环境条件自动调节、系统设置定时调节和实时手动调节;调节阶级至少8级。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可变信息板的正常限定驱动电流可通过系统远端设置来提高。
④ 对发光单元的要求:本工程的所有LED发光单元均采用模块结构,方便安装和维修;任何LED发光单元由模块组成、模块由集束象素管组成,集束象素管由LED管封装而成,要求发光模块和集束象素管在日常维护中均可独立拆卸和更换,并且非常方便。
⑤ 对“图形+文字”板的可变图形部分发光光带的模块化要求:
l 光带采用¢19的集束象素管,内含5个LED管,为2红、2黄和1绿;
l 光带基本以3排LED集束象素管为一个模块;为了适应表示快速路图形的变化,发光模块除了表示直线形状之外,还有表示曲线、过江、箭头以及其他不规则图形,为保证这些图形模块的美观,要求开模制作,报价人成交后,业主将对光带模块的具体技术要求进行细化,报价人应承诺接受业主的细化技术要求;
l 发光模块采用两种规格:6×3(排)和5×3(排),象素管点矩为22mm,其光带的标准宽度分别为132mm和110mm、长度为66mm;其中使用6×3光带表示快速路主线、使用5×3光带表示快速路的上下匝道;
l 对图形板光带模块的控制,将按照交通状态显示的要求进行,报价人成交后,业主将对光带模块交通控制要求进行细化,报价人应承诺接受业主的细化技术要求。
⑥ 对“图形+文字”板的文字点阵部分发光单元的模块化要求:
l 集束象素管采用15×15正方形,双色显示,内含3个LED管,为2红和1绿;
l 以24×24为一个发光模块,象素管点矩为18mm,模块尺寸为432mm×432mm。
⑦ 对A型可变信息板文字点阵部分发光单元的模块化要求:
l 采用单色(橙黄式)LED管,每个字采用24×24的发光模块,发光模块大小为800mm×800mm,象素管点矩为33.33mm;
l 每块板由16个模块组成,可显示两排,每排8个字;在每排字之间增加4行LED管,板面尺寸为6400(L)×1733(H);
l 在满足平均发光强度≥9000cd/㎡的基础上,集束象素管可采用正方形或圆形,并选择集束象素管内含的LED管数和排列,在报价书中应给出计算式。
⑸ 可变信息板的文字部分和图形部分可独立控制显示,当其中一部分处在信息不显示状态时为全黑;
⑹ LED集束管为显示屏的基本显示单元,不同信息板的LED集束管组成可按照下述要求具体设计:发光强度应≥9000cd/㎡;发光二极管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50000hours。LED集束管采用树脂材料灌注,为超高亮度、防水、防尘、防腐蚀、防干扰、防震动,野外型组件,要求装卸方便、可靠性高;
⑺ 可变信息板的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hours;
⑻ 电源输入与信号输入端均应有良好的防雷措施。
3、对面板、机箱等要求
⑴ 对于可变信息板的图形板部分,每块可变信息板均需要按照其版面设计要求进行制作(具体版面设计见附图),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行业标准JT/T297——1995(公路交通标准板技术条件)以及《上海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及城市高架路交通标志标线技术总则》进行制作,版面材料采用3mm铝合金型材,符合GB5237的规定,要求板面上覆高强级反光模,衬底色为绿色,文字为白色。
⑵ 可变信息板需要设置对信息板进行夜间照明的支架和灯具,并对照明的控制纳入信息板系统,可变信息板控制器可自动根据环境决定照明的开启,也可由监控中心遥控。
⑶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护,要求机箱分为内外两层,电路板和其他部件安装在内机箱,既有良好的防护特性,面板和LED象素管安装在外机箱上。机箱采用冷扎钢板,设备机箱应达到IP65;机箱外壳具备防腐、防尘特性,黑色,安装在驾驶员视距内的设备机箱和安装立杆、支架等附件表面不能反光刺眼;设备机箱内还需要配置电源分配连接、维护用电源插头(2个)和照明、机箱内走线支架以及现场维护和调试用的托架平台等设施,设备机箱内还具备存放与该设备有关技术资料的空间,机箱内还具备安装数据光通信节点设备、光缆终端等设施的空间。
⑷ 设备的安装方式及支架与龙门架的结构和设计密切相关,报价人应承诺在成交后应与本工程总承包商密切配合,细化安装、结构件设计方面的具体内容;
⑸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和雷电浪涌防护特性,电脉冲干扰防护和静电干扰防护达到IEC801三级以上;
⑹ 设备环境条件要求为:
n 工作温度:-20~70℃;
n 工作湿度:0~95%时无冷凝(20℃);
n 供电:AC三相380V±20%,50Hz±2Hz。
⑺ 设备安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二、对设备供应商的要求
1、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应和运输到安装现场,设备报价人应对该项设备运输到达现场并交付本工程总承包商之前负全部责任。设备供应商应对设备到达现场并交付本工程总承包商之前进行必要的保险。
2、本报价人一旦成交,应按询价文件的进度要求列出设备供应周期,其中细列以下时间:
n 设备生产时间;
n 设备出厂检验和测试时间;
n 设备装箱和启运时间;
n 设备到达现场时间。
3、对LED管和象素的验收要求
⑴ 报价人对进口的LED管、管芯进口后,除了提供其必须具备的产品合格证、报关证明等文件外,还需要提供该产品的产地证明、测试报告和亮度衰减特性(数据和图形表示);
⑵ 对进口LED和进口管芯、国内封装好的LED管,在进行象素管封装以前,报价人应自行进行测试和筛选,确保LED管的特性指标满足要求,同时业主委托监理将对LED管进行随机取样(各色LED管各20个)封样,分为三份,报价人和监理双方签字密封;
⑶ 象素管封装完毕后,业主委托监理将对待装的象素管进行随机取样(各类可变信息板的象素管各6个)封样,报价人和监理双方签字密封;
⑷ 在可变信息板交付业主之前,业主将对封样的LED管和象素管送专门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测试,除了对性能指标按要求进行测试外,还对LED管和象素管进行对比测试,测试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⑸ 在可变信息板保修期到达之前,报价人将按业主要求,在使用的可变信息板上取样,与封样LED管进行对比测试,衰减数据必须与该LED管的衰减特性一致。
4、设备验收要求
⑴ 设备工厂测试和出厂验收
报价人应按合同条款在出厂前对所有设备进行测试和检验,并出具测试合格报告,不得把不合格产品出厂。
设备制造商在设备出厂前应对其至少进行下列测试:
n 元器件、部件采购进货后,厂方应进行筛选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有必要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某些元器件或部件进行抽检和封样;
n 设备功能测试:单项设备功能是否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
n 设备技术特性测试:单项设备的技术特性是否满足本技术要求;
n 设备例行试验:应至少包括高低温测试、防风雨测试、振动测试、电磁干扰测试、耐久测试等;
n 设备应在模拟系统环境下,进行联网测试。
在完成以上测试并提供测试合格报告后,方可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工作。
在测试合格的条件下,在设备进行安装之前,报价人、监理、总承包商以及业主代表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核对合同和实际运抵现场的设备组成内容,并检查各种技术资料、合格证,进口设备还需提供产地证明、报关单、商检证书等,确认无误后,将设备转交总承包商。
⑵ 设备终验测试要求
设备安装完毕后,至少进行下列测试,测试前应确定测试计划、测试方案和测试时间:
n 设备通电开机测试;
n 设备功能测试;
n 设备联网功能测试;
n 分系统功能测试;
n 系统功能测试;
n 设备运行测试。
报价人应配合总承包商完成上述测试,当由于设备质量问题而导致上述部分测试不通过时,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解决。
5、与工程总承包商的界面
设备安装由总承包商负责,报价人将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报价人应委派1~2名有经验的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技术支持,并进行操作培训。
6、供货时间要求:在收到成交通知书40天内完成设备及材料供货。
7、其他要求
⑴所有设备免费保修三年(包括配件和人工),报价人负责工程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设备质量保证,并负责故障修复。总承包商将负责在上述时间段内与报价人的协调工作,包括在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时通知报价人、报价人在排除设备故障时的协助和协调工作。要求报价人具备足够的力量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求报价人在本市具备设备维修队伍,并在报价书中作详细说明并承诺:
n 设备发生故障时,电话通知能每天24小时即时响应;
n 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按照业主安排进行维修;
n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能在4小时内保证故障设备的正常运行,修复故障设备或提供报价人的替用设备;
n 报价人必须提供必要的备品支持,在设备部件损环修理期间,应提供同型号的部件作为备用,直到设备部件修复为止。
⑵ 报价人必须为缺陷责任期以后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在报价书内单列。
⑶ 报价人负责对业主雇员进行相关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培训,本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培训为3天,培训地点为上海。
⑷ 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天内,提供该设备相关的性能说明、接口要求(包括电路图)、图纸、技术手册、操作手册、运行管理手册等相关技术资料,所有技术资料在采用书面方式提供之外,还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提供(文本采用WORD文档,图纸采用CAD文档)。
报价人提供的这些技术资料必须是正确和完整的,由于资料差错造成设备损坏、延误工期以及其他后果,报价人将承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⑸ 要求设备供货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五天之内,与总承包商协商确定设备集成管理接口。
⑹ 要求供货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五天之内,按照总承包商要求,提供试验系统,要求试验用机与供货机器为同一产品,试验系统结构同正式系统结构、性能指标可以略低,试验系统方案须得到总承包商认可。合同签署后一周之内,提供试验系统。当正式供货机器到货后,试验用机将归还供货商。若试验用机需要费用,则应包括在报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