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5.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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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5.08.15 |
招标业主: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综合楼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二、 项目设计单位: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 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四、 工程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
五、 建设地点:广州市
六、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3955平方米;框架结构 1 幢、地下 1 层地上 13 层;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9800万元。
七、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消防、室外配套设施施工总承包。
八、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九、 报名时间:2005年 8 月12 日至2005年8 月 15 日9:00~11:00、15:00~16:00。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5年8 月 12 日至 2005年 8 月 15 日
9:00~11:00、15:00~16:00。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20楼)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83330577-3223 传真:***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11.2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 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4 必须具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11.5 必须具有无诉讼、无偷税、漏税证明;(近二年)
11.6 具有承担过广州地区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方能房建工程。);
11.7 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近二年)
11.8项目经理具备一级资质或相应建造师资格;
11.9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11.10 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80%;
十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2.1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表2份;
12.2 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12.3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12.4 接受报名后领取资审文件。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择优的方式选择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0名时,则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20名时,由资格预审委员会确定择优排序由高至低的前20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规定,本工程投标设定投标最高控制限价,并在距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十五、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
十六、附资审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二○○五年 8 月 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单位择优项目表
环节 |
项 目及权重 |
序号 |
子 项 |
加 分 |
业 绩 资 信 评 价 |
企业项目业绩 (权重40分) |
1 |
3年内获国家级奖 |
每项加 11 分 |
2 |
2年内在广州地区获广东省金匠奖 |
每项加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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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年内在广州地区获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广州市五羊杯、广州市优良样板 |
每项加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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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年内在广州地区获广东省双优工地、广州市双优工地 |
每项加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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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各项加分合计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 |
||||
项目经理业绩 (权重30分) |
1 |
3年内获国家级奖 |
每项加 20 分 |
|
2 |
2年内在广州地区获广东省金匠奖 |
每项加 12 分 |
||
3 |
2年内在广州地区获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广州市五羊杯、广州市优良样板 |
每项加 8 分 |
||
4 |
2年内在广州地区获广东省双优工地、广州市双优工地 |
每项加 5 分 |
||
说明:以上各项加分合计超过30分的,按3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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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证明 (权重10分) |
1 |
ISO9000系列认证 |
有则加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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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工商管理局重合同守信誉证书 |
十五年加 3分,十年加 2.5 分,五年加 2 分,三年加 1.5 分,一年加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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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银行信用等级 |
AAA加 4 分,AA加 2 分,A加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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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良 行 为 评 价 (权重不封顶) |
|
编号 |
问题内容 |
每项工程扣分分值 |
企业/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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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发生二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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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发生三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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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
在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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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发生四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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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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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10/10 |
||
2004 |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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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承担重点工程施工任务,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 |
10/10 |
||
2006 |
违反散体物料运输“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
10/10 |
||
3001 |
工地在各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确定为末位工程或不合格工地。 |
5/5 |
||
3002 |
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处罚或拒不整改。 |
5/5 |
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企业项目业绩分+项目经理业绩分+资信证明分-不良行为评价扣分合计。
2、同一工程项目的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且以本地区(广州地区)的业绩为准。
3、处罚扣分持续一年(自有关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计),并且实行累积制度。
4、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或证书为凭。
5、获奖业绩年限按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往前起计。
6、业绩以房屋建筑工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