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食品检测设备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食品检测设备
三、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LC/MS/MS)一台;
第二包:自动微生物鉴定仪*台;
第三包:荧光光度计 *台;
第四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台、电热消解仪一台;
第五包:检测用电脑*台、打印机*台;
第六包:电热恒温干燥箱*台,生化培养箱一台,消毒锅一台,培养箱*台;
第七包:空气采样器*台
第八包:万分之一天平*台,天平试验台*套;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具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其就该投标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代理商。
*. 投标人须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相关产品鉴定证书与检测报告(供评委评审技术标时使用)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时间)、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双休、节假日除外)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号汇商国际B座****室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号)二楼会议室。
九、凡对本投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年*月*日**:**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路**号中荣大厦*单元***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晓薇 孙建宝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第四支行
账 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