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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及专用器材柜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干政采[2008]18号
加 入 日 期:2008.03.13
截 止 日 期:2008.03.24
招 标 代 理
地 区:新干县
内 容:中小学图书及专用器材柜,分A、B两个标

干政采[2008]18号中小学图书及专用器材柜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决定对中小学图书及专用器材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干政采[2008]18号。

二、招标项目:中小学图书及专用器材柜,分A、B两个标。(详见标书)。

三、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合格的图书投标人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期内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 必须是专门从事出版行业的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书);

(7)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8)法人代表授权书。

2、合格的专用器材柜投标人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 具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期内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 必须是专业生产教学专用器材的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

(7)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8)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开标时需带来展示,若未带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若证件在年检等,需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四、购买标书时间:2008年3月17日—2008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二建大厦四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3月25日北京时间9:5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书,我中心有权拒收。

七、开标时间:2008年3月25日北京时间10:00整。

八、投标、开标地点: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二建大厦五楼)。

九、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图书),20000(器材柜)。

联系电话:(0796)2681877

传    真:(0796)2681877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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