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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03.07
截 止 日 期:2008.03.17
招 标 代 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对输配系统维修、加工、检测、用户服务、职工生活设施等配套项目进行规划;根据规划道路布置燃气管线,并进行水力计算,提供最佳走向及最优的燃气管径,并合理确定燃气调峰和储气措施。

广州市番禺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07-2020)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以下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07-2020)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87572045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五、工程规模:广州市番禺区的行政辖区范围17个镇街(规划面积786.5km2)。
六、投标限价:人民币180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要求工期:150日历天,预计在2008年9月30日前提交初步规划成果。
九、招标内容:在广州市番禺片区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保用气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并结合番禺区的实际情况,对番禺区燃气工程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确定合理的燃气气源和供气方式,并对燃气需求量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同时确定整个燃气输配系统的压力级制和系统组成,并对需要建设的燃气设施的规模、位置、布局以及用地进行规划;对输配系统维修、加工、检测、用户服务、职工生活设施等配套项目进行规划;根据规划道路布置燃气管线,并进行水力计算,提供最佳走向及最优的燃气管径,并合理确定燃气调峰和储气措施。
十、评标办法:实行综合评分法
十一、报名时间:2008年3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4:30时)
十二、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
十三、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报名时需出示有效的企业IC卡,输入企业IC卡号后,以录入投标单位有效资料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如果没有有效的企业IC卡,请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临时企业IC卡,才能报名,资格预审公示完成前,请按要求办理完成正式企业IC卡;
3、有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接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接受参加本项目投标。
同时,在第一次招标中原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继续有效,并可再补充资料。
十四、报名资料要求:(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格式下载填写);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注: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规定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被委托人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3、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复印件;
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企业2004年至今承担过单项规模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个项目)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合同、成果报告;
7、资料封面写上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以上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要求提供原件复核,并按上述顺序排列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五、本工程将进行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则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的见证下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以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准,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报名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交易中心网上格式下载填写、不需装订)。
十七、将报名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手提电话号码等。
十八、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成为正式投标单位时将须于指定时间内提交人民币1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资格。正式投标人因不缴交投标保证金或缴交金额不足、或无正当理由未经招标人批准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九、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电话:84817515;(3)番禺区监察局,电话:84636701。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及写清楚联系人及电话。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番禺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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