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通辽(科左中旗)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
塔筒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受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国华通辽(科左中旗)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塔筒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HIL08010161
2、项目名称:国华通辽(科左中旗)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塔筒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3、工程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代力吉镇附近国华通辽(科左中旗)风电场项目现场。
4、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33台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生产的FD77B(轮毂高度70.0米)型 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塔筒、风力发电机组的整体安装工程(包括:塔茼、机舱、叶片、轮毂和发电机组所有附件、辅助设备的接货、卸载、吊装)。
②风机机舱至地面的所有附件、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通讯、控制、照明、设备接地、缆敷设等工程。
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符合并优于风力发电机组厂商的技术标准,确保机组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3)工期要求:2008年8月1日开工,2008年11月30日竣工。
4)投标单位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近3 年内类似项目(单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有近3年内具类似项目安装工程管理经验和业绩(需附合同证明)。
4)投标单位需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本项目工程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分包。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及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08年3月6 日至3月12 日每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115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个或以上类似业绩合同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3月26日上午9:30(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218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勇、苏玉莉
电 话:010-58132360、58131106
传 真:010-58132347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02005725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217室
邮编:100011
招标人: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宏伟、陈国忠
电 话:0475-3981222、0475-6383195
传 真:0475-8277360、0475-3981222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新建大街1461号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