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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二批集中规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2008[货物]-03-01
加 入 日 期:2008.03.06
截 止 日 期:2008.03.09
招 标 代 理:陕西银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陕西省
内 容:2008年第二批集中规模招标项目

  1、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陕西银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陕西省电力公司2008年第二批集中规模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内容见“陕西省电力公司2008年第二批集中规模招标货物需求概况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人除开标文件(即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折扣声明、投标价格明细表和货物说明一览表)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外,其他商务投标文件应以分标为单位递交。投标人必须以包/子包为单位提供技术投标文件(线路部分以分标提供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多个或全部包,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可能以子包为单位授予合同。
2、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通过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认证,取得电子钥匙的投标人。
2.2 具有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通过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年检。
2.3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年检纪录。
2.4 除产品实行销售代理制。产品实行销售代理制的代理商如参与投标,需持有正式的代理授权书。
2.5投标厂商的投标产品通过有关部门鉴定,与招标设备型号相同且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有成熟的运行经验。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2.7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8 2005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2.9 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2.10 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2.11 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力系统省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满足货物需求概况表资质、业绩要求并提供签约合同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复印件)。见附件1(陕西省电力公司2008年第二批集中规模招标货物需求概况表)。
4、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保证内容应包括,其投标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如其产品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投标厂商应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投标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方法、标书费的递交及要求:
5.1  2008年3月5日9时起至2008年3月9日17时止,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法:
5.2.1 首先,潜在投标人在陕西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网浏览本次集中规模招标各分标、包的技术规范书及标书费用。
5.2.2 潜在投标人按照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认真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通过传真(029-85217865)或邮寄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逾期收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将予以拒绝。
5.2.3 投标人通过(同城:支票转帐顺提,异地:银行电汇)的方式交纳标书费用,由银河招标公司财务确认。
5.2.4 潜在投标人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后,可以通过
5.3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3.1 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传真(029-85217865)或邮寄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招标公司将对未通过申请的投标人给予回复。
5.3.2. 首次参加陕西省电力公司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资质、业绩要求、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查,证明文件可以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招标公司。
5.4 标书费的收取:
同城:支票转帐顺提
异地:银行电汇
帐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陕西银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0305010-1201014210019131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应在2008年3月14日16时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方式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2008年3月14日16时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于2008年3月17日18时前,在陕西电力招标网网上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予以公告,请每一个投标人注意查收相关的澄清答复,并将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澄清材料分别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每一个投标人。
7、截标时间:所有纸质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3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西安万年饭店;所有电子文档须于2008年3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http://bidding.sn.sgcc.com.cn 或http://202.100.20.112网。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2008年3月25日9:30时,在西安万年饭店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所投包投标金额的2%(铁塔、导地线为所投包投标金额的1%)。如一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总额大于50万元,以50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只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投标人所投所有包的投标保证金之和。
10、投标标书费及保证金有关事宜联系人:张晓玲 联系电话:029-81005290
1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银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15号
联系人:周  力  电话:13609126062
赵  更  电话:13809193904
传真:029-8521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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